关于公开选聘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破产清算案
拍卖服务机构的公告
2018年12月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河北城金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破产申请,并指定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2020年3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指定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为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以及实际需要,现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聘请拍卖服务机构。现将相关公开聘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简介 企业名称: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 注册资本: 45万美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湾里庙综合商业区西区7号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所属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需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
3、申报机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不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5、拟委派参与组织实施本次拍卖活动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办理破产清算财产线上及线下的拍卖经验。线上:具备京东网、淘宝网、中拍网等线上拍卖功能,在破产资格网络竞价平台有过拍卖案例记录;线下:具备破产资产拍卖成交案例;
6、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制作标的照片、视频、文字说明
整理拍卖标的文字介绍资料,核对拍卖标的情况及现状资料、配套图片、视频等素材,协助撰写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字材料;协助操作好拍卖平台,在上拍前做好复查;每次拍卖结束后,集中整理拍卖结果数据,并对各类档案保管和整理;成交后,协助管理人开具成交确认书等文书材料、完成标的交付。
(二)调查标的物现状、了解标的物背景
1.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拍卖标的现状,拍摄标的现状图片、视频资料;与评估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接洽,更全面地了解标的状况和状态? ?/span>
2.根据标的物的品类采取保管措施,妥善保管标的物。
(三)协助咨询、查看及宣传标的物
依法展示并推介拍卖标的,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拍卖标的物,增大拍卖标的的曝光度。
(四)拍卖售后服务
标的成交后,及时向买受人推送后续办理手续的注意事项,协助交付标的物,并指导和协助买受人完成尾款支付及与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对接交付的相关事宜。
(五)完成管理人提出的拍卖工作相关的合理要求等。
四、选定方式及程序
从按公告要求提交了报名资料并符合基本要求的拍卖机构中比选确定。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综合评判、择优选定。竞选单位的报价以《河北省人民法院拍卖佣金收费标准》的百分比形式报价,此报价应包含所有人力、材料、差旅费等费用,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待标的物成交后同拍卖尾款一并收取,管理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未按该方式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竞争资格。
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拍卖机构基本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入选《河北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核准的经营范围,具有能够对应承揽拍卖工作需要的相应资质;
(三)拍卖行业协会出具证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四)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六)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七)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八)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九)对破产财产的拍卖具有较强的推广宣传能力;
(十)具有破产案件资产拍卖经验? ?/span>
(十一)内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价廉,信用良好;
(十二)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材料,应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一)参加河北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拍卖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二)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函;
(五)具有破产拍卖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六)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拍卖行业协会《无违规证明》;
(八)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密封后提交。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递交方式:报名机构需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用档案袋封装,并在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递交给管理人。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至2026年1月2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