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1、
大同瑞城钢结构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罚没资产拍 卖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运营部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组织竞争性 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大同瑞城钢结构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罚没资产拍卖服务
二、项目编号:KFDT-FW20250610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2、预算金额:/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80日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分配的拍卖任务
6、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 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提供);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 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截图;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4日(北京时间08:00-11: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七、提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9:30(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地 点:大同市平城区向阳西街市政网络服务中心四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home)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招 标 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运营部
地 址:大同开发区思贤街67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9303521943
代理机构:开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街道龙兴街57号金谷仓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698397876
2、
江安县汉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选聘拍卖机构公开租赁和处置服务磋商邀请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6f188a42-1864-4517-9310-a411799fe3ac |
3、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进一步提升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对“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动态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阜新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本院拟遴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欢迎有意向的机构报名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条件
(一)申请加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下简称网拍辅助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能力:
1.具有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能力,能够按照委托法院要求完成相关网拍辅助工作;
2.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4.在辽宁省内具备与所承担的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
5.具有与开展网拍辅助工作相适应的法律、会计、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能力等专业人员;
6.承担仓储保管、运输配送工作的网拍辅助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仓储保管的场地和条件,运输设备和人员;
7.能够及时提供现场看样及相关咨询服务,真实、准确、规范答复拍卖事项有关疑问;
8.能够及时准确记录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网拍辅助工作信息,做到全程工作留痕,留档备查,并受法院监管;
9.其他开展网拍辅助工作需要的必备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申请加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4.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网拍辅助机构不得纳入同一名单库;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在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被其他法院除名的机构,或者被除名后又更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或者被除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控股股东另外成立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自被除名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7.无不良业绩等其他不应纳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情形。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股东、工作人员、近亲属在开展网拍辅助工作中,具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网拍辅助机构工作职责
(一)实地勘察,协助查明拍卖财产的权属信息、权利负担、欠缴税费、实际占有、租赁使用、不动产周边配套等情况;
(二)制作拍卖财产的视频、照片、文字说明等资料;
(三)协助起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财产情况调查表等反映拍卖财产信息的材料,并将经法院审查后的上述材料上传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发布;
(四)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仓储保管、运输配送、整理归档等;
(五)法院认为需要网拍辅助的其他工作。
三、入库承诺
申请加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向法院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法院指令开展网拍辅助工作,自觉服从法院管理和监督;
(二)不得将网拍辅助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它机构、组织和个人;
(三)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网拍财产;
(四)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与其辅助工作相关的竞买活动;
(五)不得利用网拍辅助机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根据工作需要,委派工作人员到委托法院驻点;
(七)严格保守司法秘密和商业秘密,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告委托法院;
(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及执行工作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四、申报材料
凡自愿申请进入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的专业机构,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入库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股东实缴出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四)开展网拍辅助工作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情况说明(应包含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仓储保管、运输设备等情况及相关的照片或视频资料);
(五)工作人员名册;
(六)既往成功服务案例(参与拍卖辅助标的成交率、溢价率及2-3个经典案例);
(七)承诺书;
(八)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五、入库出库程序
(一)入库程序
1.评审和公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的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本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列入名单库。
2.备案和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本院将确定的网拍辅助机构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备案后在本院门户网站对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进行公布。
(二)出库
依照《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名单库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对符合除名情形的立即出库。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9日止,向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申报材料两份(密封处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将所需材料一并交齐,逾期申报、未按要求方式申报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本院不予受理。
(二)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并加盖公章,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进入阜新法院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
材料报送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邮寄申报的需在资料被签收后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人:执行局
电话:0418-6281197;0418-6281278;0418-6281178
监督部门:督察室
电话:0418-6281053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