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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财政资金支持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细节看进来(附联系方式) ?

20万财政资金支持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细节看进来(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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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引导我区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社会组织复工复产,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中,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洪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12月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洪山区民政局

承办单位:洪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洪山区乐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活动计划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市、区民政部门、区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成立且2018年年检合格的,2019年以后新成立社会组织无年检结论要求;

2、有独立或联合党支部的优先;

3、获得等级评估达到3A级及以上者优先;

4、有已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的优先;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6、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近三年(含三年以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7、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8、不予支持与往届各级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相重复或相类似的项目;已获得2020年各类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范围

本次创投活动重点资助社会组织开展以下领域的社会服务和能力建设活动:

1、疫后恢复发展类项目

围绕社区疫情防控、疫后恢复等主题开展服务,保障社区居民生活安全,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推动社区居民恢复发展生计,提高社区居民防疫控疫意识。

2、扶贫帮困助弱类项目

针对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帮扶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及专业力量,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帮助其走出困境,恢复社会功能,推动正常生活模式的重建。

3、防控一线支援类项目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一线人员提供支持,根据实际需求为其解决生活困难,缓解一线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开展一线人员的心理援助和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保障其身心健康。关怀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家庭,守好其家庭战疫第一防线。

4、社区营造治理类项目

结合当前抗击疫情工作形势,引导居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社区公共事务,培养居民公共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通过提升服务意识、打造社区景观、培育志愿力量、开展公益服务等途径,推动社区自治创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5、社会组织转型支持类项目

发展较为成熟、有一定专业优势的社会组织,愿意拓展困境儿童帮扶、为老助老服务、参与脱贫攻坚、社区便民服务方向发展的,由承办方帮助链接公益慈善资金,协助社会组织设计、打造公益志愿服务项目,助力社会组织可持续运营,增强服务功能。

(三)项目特点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回应洪山区内有一定比例需求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创投。

4、项目模式可复制性:项目成功经验可总结成型,供其他组织和服务区域复制,成功创投的机构可进行项目培训输出。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较强。

(四)项目实施周期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含结项评估时间)。

(五)项目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

项目实施范围为洪山区,服务对象为洪山区辖区居民群众。

(六)项目经费与拨付方式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拟投入财政资金20万元。前四类项目每个经费5万元,由主办单位区民政局向获得公益创投立项并实施的社会组织分两次拨付。在通过立项公示签订项目确认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拨付60%的立项资金,12月份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40%的经费。第五类“社会组织转型支持类”项目所需资金,由承办单位洪山区乐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项目需要另行安排。

四、活动实施

(一)活动发布(2020年6月23日)

1、在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洪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网站、洪山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平台、洪山区社会组织QQ群和微信群上同步发布本年度洪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方案,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2、举办“2020年度洪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发布工作部署会,并向全区各街道、社区发布项目需求。

(二)项目征集与接收(2020年6月23日-7月5日)

1、培训指导。举办项目申报专题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参与创投,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接收。承办单位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接收,并组织主办单位、行业专家初审,对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并公布名单。

3、项目优化。在承办单位指导下对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申报书的实施计划更加合理、规范、严谨,项目预算务实、科学、准确,最终确定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1、项目评审。在项目初审名单基础上,以聘请湖北省社会工作联合会专家库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审核的方式,确定最终立项项目。专家评审主要对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和创新性等进行评审。主办单位审核将依据落地街道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申报项目的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获选项目。

2、项目公示。获选项目将通过公益创投方案发布渠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经报区民政局通过后签订项目确认书,有异议的项目由申报社会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区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异议处理以区民政局最终公布的处理结论为准。

3、最终立项。项目公示结束后,主办单位与社会组织通过签订项目确认书最终立项,项目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

(四)项目执行与监管(2020年7月-12月)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取得所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和支持,主动接受承办机构的督导和评估,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确保项目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2、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并协商妥善处置方案。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3、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立项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并拒不整改的,主办单位将停止对其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其已使用的资金。

4、社会组织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协议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主办单位批准。

5、社会组织应每月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资料,并于2020年9月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报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末期总结报告。承办单位将于2020年12月上旬前对项目执行完成情况开展末期评估。2020年12月30日前承办单位形成工作报告报主办单位。

6、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单位,不得参与下一年度我区民政局的相关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

五、组织保障

(一)主办单位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政策法规指导以及监督,并链接相关媒体资源进行公示和宣传报道。

(二)各街乡、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加强对辖区内立项项目的初审、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项目良性运作。

(三)承办单位负责指导社会组织对项目计划进行优化,对项目执行开展个性化指导,及时为社会组织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升服务层次,打造服务品牌,指导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联系人:黄璐璐  027-87528200?

申报邮箱:hongshansol@163.com

附件

?1、2020年武汉市洪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2020年武汉市洪山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填写指南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 黄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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