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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于子华名下债权一宗

拍卖结束

拍卖开始日期:2026年09月15日 09:00

拍卖截止日期:2026年09月15日 09:30

本场拍卖由【张景永】主持

浏览次数:24次

成交后,需向洪力平台另付0.12%的软件使用费 查看详情>>

成交后,需向拍卖企业另付拍卖佣金,具体规则请联系拍卖企业

保  证 金:¥69,000.00

起  拍 价:¥690,000.00

佣      金: 1.2 %

延时时长:300 / 秒

加价幅度:¥ 500.00

所在地区:山东德州市

未缴纳担保金

认证信息:兆丰嘉亿(山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

成交件数 42
关注用户 14
拍品件数 216
累计评价 0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于子华名下债权一宗,详情如下:

借款人名称

发放金额

贷款余额

欠息金额

担保方式

发放日期

到期日期

担保人_抵质物名称

于子华

300,000.00

300,000.00

33,890.08

抵押

2025/4/11

2026/4/9

杨超/普通商品用房

于子华

300,000.00

300,000.00

33,890.08

抵押

2025/4/11

2026/4/9

杨超/普通商品用房

合计

600,000.00

600,000.00

67,780.16





本次转让标的为:本金600000元,利息67780.16元(截至2026年8月20日),本息合计667780.16元。担保方式:抵押;抵押物①:于子华、杨超名下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143.62㎡;A-1幢20号储藏室:13.60㎡;A-1幢10号车库:26.06㎡。抵押顺位:第一顺位,抵押房产坐落:平原县聚福花园小区A-1幢2单元4层401室/A-1幢20号储藏室/A-1幢10号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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