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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支付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6)邹平市不动产权第0001805号,按现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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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04月28日 10:00

拍卖开始日期:2026年04月28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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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拍 价:¥10,660,000.00

佣      金: 0.5 %

延时时长:120 / 秒

加价幅度:¥ 10,000.00

所在地区:山东滨州市

已缴纳担保金:4.00

认证信息: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机构)

联系方式:13335125867

成交件数 6598
关注用户 1699
拍品件数 10710
累计评价 19
  • 拍品描述
  • 竞买规则
  • 拍卖公告
  • 出价记录

友情提示:
1、拍卖人已将参与竞买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告知竞买人,竞买人须在拍卖日前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

2、有意竞买者须按拍卖公告约定期限缴纳竞买保证金,并于拍卖会前与拍卖公司联系办理竞拍手续。

风险提示:

1、标的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2、竞买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所拍卖标的中:(1)土地属于以租代征性质,根据相关政策,该土地需按照吨良田标准持续缴纳土地承包费,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与当地各主管部门落实具体费用标准、缴纳周期等事宜;(2)房产第2层发生过火灾,可能导致无法正常使用;(3)标的物存在占用(或租赁)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清场,费用自理;(4)因标的位于厂区院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与厂区所有权人、管理方或其他业主协商道路使用权、水电接入权、大门通行权等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标的欠缴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费、土地使用(税)费、房产税、水、电、燃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需自行核对土地、房产面积等信息,如过户过程中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主管部门确权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效力,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不作调整;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6、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标的现状直接交接,买受人凭本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法律手续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办证或过户手续,委托人与拍卖人予以协助。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的为准,不影响拍卖的效力。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并抵顶佣金(由拍卖人在拍卖成交当日自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及部分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尾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费用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拍卖成交结束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约定支付相关税费的。

10、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其他瑕疵说明详见:

资产风险揭示.doc

拍卖标的: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资产:位于滨州市邹平市北外环北侧的房地产一宗,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26)邹平市不动产权第0001805号,其中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共用宗地面积为31070平方米,使用期限:2013年05月22日起至2063年05月21日止,房屋建筑面积为13580.05平方米,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总层数为3层,以实地踏勘为准,按现状整体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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