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竞买人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等所有拍卖文件的内容,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了解并认可标的一切现状,同意按拍卖文件要求履约;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付款期限内未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竞买人声明并承诺:本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现状,认可本次拍卖会的全部要求,对所拍卖的标的无异议,并承诺按竞买协议及拍卖规则要求办理各项事宜,按标的现状参与竞拍。如果违约,由委托人、拍卖公司按照《拍卖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出价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相关协议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价款、佣金等费用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委托方、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标的: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详情见拍卖清单),截至2025年5月21日,债权金额合计为586,291,104.61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502,443,940.56元,利息合计为83,763,648.05元,费用合计为83,516.00元(2025年5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整体现状拍卖,最终债权金额、担保、抵押等情况以贷款资料载明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标的清单.docx
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进行,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认可本拍卖规则和竞买协议内容。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整、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另行举行拍卖会。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 ,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共享拍卖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竞买人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凡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标的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详情见拍卖清单),截至2025年5月21日,债权金额合计为586,291,104.61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502,443,940.56元,利息合计为83,763,648.05元,费用合计为83,516.00元(2025年5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整体现状拍卖,最终债权金额、担保、抵押等情况以贷款资料载明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人已知的标的瑕疵已经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前自行认真了解标的情况,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不再退还。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本次拍卖以增价方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六、本次拍卖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能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签署的不影响成交效力,以网络拍卖平台确认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指定的帐户,并与委托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乙方应在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汇入指定的帐户。
九、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方可获取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直接交接,且以标的现状交付。
十一、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拍 卖 公 告
中国拍卖行业最高资质AAA企业
光银拍公字【2025】第325号(总号5687号)
受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9月5日0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电脑端:www.honglipai.net)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其拥有的山东省博兴县永鑫化工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详情见拍卖清单),截至2025年5月21日,债权金额合计为586,291,104.61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为502,443,940.56元,利息合计为83,763,648.05元,费用合计为83,516.00元(2025年5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最终债权金额、担保等情况以贷款资料载明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拍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整体现状拍卖。
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年9月4日前工作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咨询标的债权情况,进行标的展示。
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者特殊目的实体;(6)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意向竞买人于2025年9月4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1亿元缴纳至指定账户并持汇款凭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监督电话:13335108788
公司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202室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