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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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拍公字【2021】第341号(总第3848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11月26日10:00在洪力共享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高芝,贷款起止2013年7月14日至2014年6月26日,贷款金额130000.00元,胡华基、张奉明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杨心恒,贷款起止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3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杨心怀、杨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李长帅,贷款起止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29日,贷款金额140000.00元,李敬成、梁允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杨德猛,贷款起止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03月19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李壮、胡修波、阎存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94067.38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李汝社,贷款起止2006年11月29日至2007年10月19日,贷款金额68000.00元,由李汝彬、李汝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29803.9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李汝彬,①贷款起止2007年07月18日至2008年06月18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孙青华、李汝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②贷款起止2007年05月28日至2008年03月18日,贷款金额50000.00元,由孙青华、李汝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6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靖小波,贷款起止2006年10月19日至2007年10月19日,贷款金额40000.00元,靖秀超、靖秀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张文学,贷款起止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4日,贷款金额198000.00元,刘凯、刘飞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869.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9、借款人程经刚,贷款起止2014年07月23日至2015年07月20日,贷款金额140000.00元,高传河、高传水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27105.4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工作时间内到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咨询、了解标的情况。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16时前将各标的保证金2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公司网址:www.sd-yinxing.com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9号-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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