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9月3日上午10时在洪力拍卖平台(https://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
位于临河区东环办事处第十三街坊永安街北,市社会福利院旧院的租赁权。旧院包括医养楼(北楼)、南楼、护理、治疗中心楼(中间楼)等,总建筑面积10038.76平方米。(租赁期5年,参考价:253000元/年,5年参考总价:1265000元。)拍卖保证金:50000元
报名及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日下午17点止,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展示,有意者可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进行现场勘验,竞买人在现场勘验时,须服从委托方的现场安排。
报名须知:竞买人需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竞买资格。
特别说明:
拍卖人依照国际惯例,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按拍卖人的规定竞买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勘验,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现状及品质,如不参加标的勘验,则表示放弃此项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在网拍平台报名,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名称、数量、规格、品质、存放地点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图表、新闻媒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拍卖人未充分披露标的瑕疵为由向拍卖人提出异议,不得追究拍卖人的责任。
位于临河区东环办事处第十三街坊永安街北,市社会福利院旧院的租赁权。旧院包括医养楼(北楼)、南楼、护理、治疗中心楼(中间楼)等,总建筑面积10038.76平方米。旧院整体房屋结构完好,配套水电、消防、无障碍设施齐全;前期已完成院外路面硬化等改造,具备完整养老服务运营硬件条件,可直接投入使用。承租方须遵守消防安全、民政养老行业管理规范,承担房屋日常运维安全责任。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资产出租年限管控要求,本次租赁期限拟定5年,具体年限、起止日期在招租公告、竞价文件中完整公示。租赁合同到期后,如需继续出租,必须重新开展内部集体研讨、资产评估、上级多部门审批、公开竞价全套流程;同等报价、同等资质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禁止无手续自动续租、长期低价锁定租赁。
(1) 主体合规:承租方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持有完整有效的营业执照、养老机构备案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等养老经营全套资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养老照护、康复护理相关业务;为养老服务配套辅助的医疗机构,实行医养结合一体化运营。
(2) 信用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民政行业处罚记录、无偷税漏税、无大额合同违约诉讼等不良信用记录,行业口碑、履约能力良好。
(3) 能力达标:具备充足流动资金,可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院区维保、消防检测等运营成本,能够完整履行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4)合规经营:书面承诺严格遵守本方案限定养老经营用途,优先保障特困、高龄、失能老年人普惠服务,主动接受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日常安全巡查、服务督查,不从事有损公办养老公益形象的经营行为。
4、禁止承租条件
(1)严禁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污染排放、噪音粉尘超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行业。
(2)严禁从事黄赌毒、非法培训、违规娱乐、传销、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扰乱社会治安的经营活动。
(3)严禁私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拆除原有配套设施、改变土地及房屋使用性质,严禁违规装修、私拉乱接线路。
(4) 严禁转租、分租、转借第三方,严禁利用租赁资产挂靠经营、变相流转,从事与承诺经营内容不符的活动。
1、承租方违规改变租赁用途、私自改造资产、转租转借的,出租方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2、承租方违规经营造成安全事故、环境破坏、舆情负面影响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3、因出租方违规操作造成承租方损失的,按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三、签订合同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价款,后续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除保证金外,买受人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泰城大厦10楼1017室。
咨询电话:13948787688(微信同号)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拍卖信息,微信号:BYNESXCPM
巴彦淖尔市信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