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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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拍公字【2025】第37号(总第5399期)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09:00在洪力拍卖平台(公众号:洪力,PC端:www.honglipai.net)公开拍卖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下列债权:
1、借款人王建,贷款起止日2013年4月28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10月10日,贷款金额179000.00元,王东,王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15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薛滨,贷款起止日2012年07月12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06月11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刘光明,张海生,刘建光,张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7558.5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杨康,①贷款起止日2021年3月21日,贷款到期日2022年3月20日,贷款金额7000.00元,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②贷款起止日2021年3月16日,贷款到期日2022年3月15日,贷款金额30000.00元,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程涛,贷款起止日2017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03日,贷款发放金额49000.00元,由李顺、程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毕彬,(1)贷款起止日2014年02月21日至2015年02月01日,贷款发放金额60000.00元,由毕于贵、刘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9969.09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2)贷款起止日2014年02月22日至2015年02月20日,贷款发放金额40000.00元,由毕于贵、刘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袁翠兰,贷款起止日2014年2月24日至2015年2月21日,贷款发放金额793000.00元,由张忠东,苏士华,袁秀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793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袁国梁,贷款起止日2013年03月09日至2014年03月08日,贷款发放金额200000.00元,由 刘刚、吴海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3784.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8、借款人王德刚,贷款起止日2009年03月17日至2010年03月13日,贷款发放金额20000.00元,由王延洲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266.83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工作时间内到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35号)咨询、了解标的情况。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16时前将各标的保证金2万元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18221410029,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并于拍卖会前登录洪力拍卖平台办理竞买手续。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每周周五退)。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0531-88922898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13335108788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
8号-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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