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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正拍卖-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房地产拍卖会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8:42 文章来源:中拍平台浏览次数:373次

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房地产

拍卖公告

受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定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10:00-2019年12月17日上午10:00(延时除外)依法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高青县高苑路17号1#房地产(淄博市房权证高青县字第09-0035884号、高国用2012第1269号),位于第三层,建筑面积约105.53㎡,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2.1㎡;起拍价26.892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2、高青县高苑路北侧、中心路东侧17号1#房地产(淄博市房权证高青县字第09-0036075号、高国用2012第0713号),位于第四层,建筑面积约348.2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6.25㎡; 起拍价76.725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3、高青县潍高路北侧1#、2#房地产(淄博市房权证高青县字第09-0035885号和09-0035887号),建筑面积合计约1689.79㎡,无土地使用权。起拍价54.999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12日-13日工作时间内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2月17日10:00前(保证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齐商银行中心路支行;账号:054014604809016),凭付款凭证和竞买人身份证明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瑕疵告知:

1、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竞买人必须自行到标的实物现场、产权管理部门调查落实产权情况,因政策性原因,不再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而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该标的用途、面积等具体情况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为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该标的所欠的水、电、暖、煤、土地出让金、契税等一切历史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4、买受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述标的瑕疵详见委托人出具的《瑕疵告知函》。未尽事宜以拍卖会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 0533- 2169059  13953330974

法院监督电话:0533-6959989

管理人监督电话:0533-6952222

山东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