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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持有的烟台市海通网绳有限公司资产招商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6日 17:13 文章来源:gcyx浏览次数:343次

某金融机构持有的烟台市海通网绳有限公司资产招商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8660405536

一、资产主要内容

本债权项目抵押物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松霞路89-80号、89-81号的商业网点房,两套商业网点均为1至3层,建筑面积分别为280.38㎡、383.13㎡,商业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3年8月25日)。

二、债权基本情况

借款人:烟台市海通网绳有限公司

担保人:李平、贾忠科

借款本金:450万元

诉讼情况:已判决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截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和罚息。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烟台市海通网绳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10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131-1号,法定代表人李平,注册资本300万元,股权结构:李平出资270万元,股权占比90.0%;贾忠科出资30万元,股权占比10.0%。主要从事鱼用丝、绳、渔网的生产、加工、销售。

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李平,女,汉族,1969年8月15日出生,住烟台市福山区松霞路83号1号楼2单元202号,身份证号码为370611196908150029。

保证人贾忠科,男,汉族,1969年12月5日出生,住烟台市福山区松霞路83号1号楼2单元202号,身份证号码为370611196912053213。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抵押人李平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现场及周边情况:

图片2.png

 

 

(二)保证

自然人李平、贾忠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现已无法联系。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9月18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602民初446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烟台市海通网绳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兴业烟台分行借款本金450万元及截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和罚息,偿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共计31435元,兴业烟台分行对登记在李平名下的房屋所有权(编号为烟房权证福字第F022607号、烟房权证福字第F022608号)和土地使用权(编号为烟国用(2014)第32636号和烟国用(2014)第32637号)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李平、贾忠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查封情况

本案已查封抵押物。

六、清收亮点

抵押物位于福山区中心区域,为银河名都小区的配套商业网点房,松霞路的沿街位置。周边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配套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