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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09:2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30次

每日招标信息

1、

海安市万豪国际闲置房源拍卖服务

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海安市万豪国际闲置房源拍卖服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海安市

2.项目基本情况:针对海安市万豪国际19套闲置房源进行拍卖处置

3.中介服务事项:国有资产拍卖、拍租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365天

5.比选价格区间:最低限价1(元/百分比),最高限价75(元/百分比)

6.是否使用财政资金:否

7.其他相关要求(诸如对机构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实际办公地址等个性化要求):1.要求机构有《拍卖经营许可证》;2.多平台宣传以提高群众知晓率,拓宽拍卖途径

二、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三、参与比选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资质名称 | 资质(资信)类别 | 资质等级

拍卖经营许可证书 | 许可证 | 无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4月03日 16:52:24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六、成交方式:

选取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综合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委托单位联系人:卢佳

联系电话:18795790952

联系地址:海安市

项目委托单位:海安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ZH-ZJBX-202504020233

· 

· 项目名称: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 

· 项目地点:

镇海骆驼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总预算:

18000万元

· 

· 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服务。

·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 质量要求: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5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5000元 ,上限:5000元 

· 

· 价格说明:

本次报名服务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若服务期限内,业主不满意服务质量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4-02 16:33 至 2025-04-05 16:33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采购代理服务能力。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4月0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镇海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朱金璐

· 联系电话:88889986

3、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CXG2025-5

项目名称:土地测绘、评估、拍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土地测绘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0.3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0.3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土地测绘服务(一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 -->

0.34 最高限价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包2(二标段:土地评估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0.3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0.3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土地评估服务(二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 -->

0.33 最高限价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合同包3(三标段:土地招拍挂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0.3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0.3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土地招拍挂服务(三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 -->

0.33 最高限价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土地测绘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合同包2(二标段:土地评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合同包3(三标段:土地招拍挂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土地测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4.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8.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根据三个标段不同要求分别提供土地测绘、评估、拍卖资质); 1)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一标段); (2)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二标段); 3)省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持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三标段)。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书面声明。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

合同包2(二标段:土地评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4.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8.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根据三个标段不同要求分别提供土地测绘、评估、拍卖资质); 1)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一标段); (2)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二标段); 3)省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持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三标段)。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书面声明。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

合同包3(三标段:土地招拍挂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4.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8.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根据三个标段不同要求分别提供土地测绘、评估、拍卖资质); 1)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一标段); (2)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二标段); 3)省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服务团队中至少1人持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资格证书(三标段)。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书面声明。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总公司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开标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 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7号服务窗口,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号服务窗口办理;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4.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 0911-7090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 0911-7092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话: 0911-7092224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4、

废旧物资、设备等处置事项的拍卖中介服务询价

http://www.norincogroup-ebuy.com/

5、

鸡西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拍卖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二次)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bf4cf7d6-6825-4c05-abd8-8d83e07e12be

6、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IT-GN-2025030189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评估、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2个包,01包采购服务供应商1名,提供评估相关服务;02包采购服务供应商1名,提供拍卖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殊资格要求:

6.1 01包供应商须具有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及资产评估资格,02包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6.2 01包接受联合体,02包不接受联合体。

7、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止(9时0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办事处(泸州市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904室)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报名(支付宝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不能转让,仅提供磋商文件电子版)。

3.报名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中找到本项目,下载获取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4.供应商报名资料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2.加盖公章;3.明确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便磋商开标前告知是否到达磋商开标条件);4.附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填写完毕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5.网上报名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563998415@qq.com后获取代理机构回执方视为报名成功(本表中的供应商全称必须与公章名称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报名信息为无效报名信息;注: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6.现场报名要求: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收时间段:磋商当日9时00分00秒——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磋商地点: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7号楼904室

人: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东兴路8号

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830-4251278

 

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泸州市金融中心佳乐世纪城7号楼904室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0-370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