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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3月)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00:0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3527次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不良债权推介公告(2022年3月)

受委托,我公司对下列债权推介招商,具体如下:

1、借款人赵爱民,贷款起止2013年05月28日至2014年05月22日,贷款金额500000.00元,耿佃枢、焦军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444999.74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李建明,贷款起止2016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1日,贷款金额600000.00元,王俊、王涛、马喜光、张启新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350255.25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董建磊,贷款起止日2016年5月31日,贷款到期日2017年5月25日,贷款金额200000元,曲东方、王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502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李尚海,贷款起止日2012年10月26日,贷款到期日2013年10月25日,贷款金额100000元,李学雷、李林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杨平,贷款起止2007年03月30日至2007年11月03日,贷款金额35000.00元,由杨军、吴振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5942.6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李秀华,贷款起止2019年09月26日至2020年04月24日,贷款金额199000.00元,由齐行福、郭良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1390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孙学光,贷款起止日2013年9月19日,贷款到期日2014年9月14日,贷款金额200000元,韩兴明、孙向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金额869.51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注: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

欢迎各企业家、投资者致电了解资产详情。

 联系电话:17853122887 张经理

 

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