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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资产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30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211次

1、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潍坊市

债权本金:22,128.60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22,128.6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569.67万元,利息16,509.19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4年3月31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49.7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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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户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8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至基准日,尚欠本金180.00万元,利息505.42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2.6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潍坊和圣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绍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由刘绍准100%出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344614663W;和圣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仓储及物流中转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不含铸造、喷漆、电镀工艺);经国家允许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一)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刘英香认缴出资840万元,占比84%,王洪军认缴出资160万元,占比16%;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744543665X;公司主要从事一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

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安丘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际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0万元,其中黄际海认缴出资377.2万元,占比89.98%,黄际恩认缴出资42万元,占比1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761895195D;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裕祥塑料对外无控股企业。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英香,女;王银庆,男;黄际海,男;李爱玲,女。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6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705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二户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484.99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潍坊和天物流有限公司、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刘英香、王银庆、黄际海、李爱玲。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484.99万元,利息1,179.88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6.43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538号,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刘英香认缴出资840万元,占比84%,王洪军认缴出资160万元,占比16%;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744543665X;和天汽车主要从事一类机动车维修、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配件、加工汽车零部件、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一)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

潍坊裕祥塑料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安丘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际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19.20万元,其中黄际海认缴出资377.2万元,占比89.98%,黄际恩认缴出资42万元,占比10.0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4761895195D;裕祥塑料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塑料包装制品(不含印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裕祥塑料对外无控股企业。

(二)潍坊和钰物流有限公司(曾用名:潍坊和天物流有限公司)

潍坊和钰物流有限公司于2009年06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羊口镇临港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张在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其中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10万元,占比70%,刘英香认缴出资90万元,占比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6906351686;和钰物流主要从事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

(三)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潍坊和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西首白云路东侧,法定代表人刘英香,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王银庆认缴出资150万元,占比30%,刘英香认缴出资350万元,占比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3584549899M;和天再生资源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

(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英香,女;王银庆,男;黄际海,男;李爱玲,女。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5年9月6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奎开商初字第419号民事判决,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第三户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自潍坊银行贷款本金余额4,904.68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刘炳武、梁树芬、刘春明、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截止基准日,尚欠本金4,904.68万元,利息14,823.89万元(含借款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他费用40.70万元。

二、债务人情况

寿光市金田丰润油脂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安庆街路南2号,法定代表人刘炳武,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刘炳武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60%,梁树芬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比4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8927389X9;金田丰润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米糠毛油、米糠粕;销售:棉籽粕、菜籽粕、豆粕、大米;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已宣告破产,目前状态已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金汇来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临朐县城关街办东朱封村西(朱封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吕学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由吕学成100%出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5522071061;金汇来钢结构材料主要从事钢结构材料加工、销售;高频焊接;H型钢、C型钢、复合板、彩涂板、钢结构辅件、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汽车配件加工、销售;焊条、焊丝、钢材、板材、线材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

(二)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纪台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刘春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由刘春明认缴出资744万元,占比62%,孙琳认缴出资456万元,占比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710250549;兴源食品主要从事肉鸭及其产品加工、储藏、经营;兴源食品无对外投资。该公司已宣告破产,目前状态已注销。

(三)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富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寿光市稻田镇(王望潍高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于爱生,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由股东FULL FORTUNE HOLDINGS PTE.LTD全资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763299540;公司主要从事加工、经营:酱油、食醋、调味汁、调味料、酱类、味精;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自然人保证人

刘炳武,男;梁树芬,女;刘春明,男。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潍坊银行将主从债务人分别诉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奎文区人民法院、寿光市人民法院,根据法院出具民事判决,由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联 系 人:洪总

联系电话:1333510878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等3户

所在地:滨州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6270.02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16270.02万元,其中:本金10698.70万元,利息5520.51万元(利息计算至2024年2月2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其他费用50.81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滨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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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1户 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博兴县吕艺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桂英,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刘桂英占比100%。所属行业为食用植物油加工。经营范围为食用植物油加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棉籽、米糠收贮及销售;棉籽油、米糠油、短绒、棉籽皮、棉粕、米糠粕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1、山东顺达环保增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山东生滨州市博兴县吕艺工业东区,法定代表人为刘丰收,注册资金7000万元,全部由山东省博兴县协华化工有限公司出资。所属行业为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经营范围为环保增塑剂(DOTP)、叔胺加工销售(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涂料、树脂销售;塑胶制品销售(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2、山东省博兴县云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博兴县开发区新博路,法定代表人为王小敬,注册资金2000万元,王小敬占比100%。所属行业为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经营范围为彩涂钢板、镀锌钢板、镀铝锌硅钢板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扎硬板、PVC岩棉、夹芯板、彩钢瓦、C型钢、H型钢、带钢销售;涂料销售;金属制品压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3、山东阿尔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化工产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许文明,注册资金3099万元,许文明占比100%。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批发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作物栽培服务;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4、马立杰,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5、刘桂英,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6、周小彬,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7、赵小梅,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8、许文明,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9、杨勇勇,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10、刘云艳,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锦花油脂有限公司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87号。刘桂英以持有的股权质押,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仲裁并申请执行,案号为(2019)滨仲裁字第106号、(2019)滨仲裁字第107号,执行案号为(2019)鲁16执218号执行裁定书、(2019)鲁16执219号执行裁定书,执行法院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2户 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8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博兴县吕艺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桂英,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刘桂英出资2495万元,占比71.29%;马英举出资1005万元,占比28.71%。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经营范围为锆英砂(粉)、二氧化锆、氧氯化锆、硅酸锆、锆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含矿山开采、危险及放射品类);微生物菌剂的生产销售;辛醇、环保增塑剂(DOTP)销售(不含危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地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1、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下文介绍。

2、山东省博兴县云峰钢铁有限公司

详见上文介绍。

3、山东阿尔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上文介绍。

4、马立杰,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5、刘桂英,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6、周小彬,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7、赵小梅,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8、许文明,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9、杨勇勇,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10、刘云艳,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11、马英举,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12、张宏业,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13、张秀红,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14、马汉功,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15、吉雨祥,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40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88号。马英举以持有的股权质押,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仲裁并申请执行,案号为(2019)滨仲裁字第108号、(2019)滨仲裁字第109号、(2019)滨仲裁字第110号,执行案号为(2019)鲁16执220号、(2021)鲁16执138号、(2023)鲁16执275号,执行法院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3户 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博兴县吕艺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刘桂英,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张宏业占比100%。所属行业为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经营范围为环保增塑剂(DOTP)加工销售;辛醇、乙二醇、锆英砂、氧氯化锆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环保增塑剂(DOTP)加工销售;辛醇、乙二醇、锆英砂、氧氯化锆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保证人情况

1、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6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博兴县陈户镇工业园西首,法定代表人为周陆军,注册资金8000万元,周小彬出资7700万元,占比96.25%;周陆军出资300万元,占比3.75%。所属行业为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经营范围为磷酸氢钙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木质素磺酸钠、磷酸一二钙、磷酸二氢钙、酶制剂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未有吊销、注销登记。

2、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

详见上文介绍。

3、张宏业,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4、张秀红,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5、马立杰,男,住滨州市博兴县。

6、刘桂英,女,住滨州市博兴县。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自身机器设备,已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编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32号、博工商抵登字(2016)第00137号、博工商抵登字(2015)第00368号。张宏业以持有的股权质押,已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仲裁并申请执行,案号为(2019)滨仲裁字第111号裁决书,执行案号为(2021)鲁16执246号,执行法院为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洪总

联系电话:1333510878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