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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财政局家属楼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2:54 文章来源:光彩银星浏览次数:132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内蒙古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将于 2024年3月21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房产。具体数据如下:房产名称:财政局家属楼3单元5楼西户,建筑面积:101.82平米,起拍价:31.06万元;3单元4楼西户建筑面积90.96平米,起拍价277500元。保证金:每户1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两日(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15548820669。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拍卖人联系办理委托手续并确认后,方可竞买。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设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状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及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拍卖标的仅为房屋本身,不包含室内装修、家具及家用电器等屋内设施。

六、所涉及费用: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存在的物业费、水、电、采暖等其他欠费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支付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退回,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原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尾款,拍卖尾款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拍卖人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买人成交后,拍卖人会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15049116888

内蒙古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