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一、
项目编号: HLJGCYC23990100Z20231457746
项目名称: 拍卖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3.0000
需求详情:
详见明细
服务周期: 1095天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七台河职业学院
联系人: 刘宝全
联系电话: 18249390099
联系座机: 0464-8687583
二、
宁波市江北区马径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拍卖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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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JB-ZJBX-2310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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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55号厂房及土地5年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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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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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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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55号厂房及土地5年租赁权。厂房租赁面积约:1729.96平方米(含配套食堂及门卫房),土地租赁面积约:3000平方米。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赁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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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47.44万元(租金为:47.4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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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租赁权拍卖相关所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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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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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拍卖规则及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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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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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186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0% ,上限: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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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说明:
中介单位服务预算总价暂定为11860元,最终中介单位服务费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1】10号)文件结合下浮率计取,拍卖费用(中介单位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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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0-10 13:14 至 2023-10-12 13:14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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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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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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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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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0月12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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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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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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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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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马径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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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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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4-8758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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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1356748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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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马径村
三、
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拍卖机构选取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拍卖机构选取 2.项目编号:ZHH-2023-CG-010101 3.项目性质: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100%(本项目折扣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拍卖机构成交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6.采购内容: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选取1家拍卖机构,对怀远县江山御景小区商铺依法依规进行资产处置网上公开拍卖服务。项目包括10间商铺,约5000平方米,详见服务需求。 7.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拍卖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成立三年及以上),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公司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记录卡。 3.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15个及以上一次拍卖标的物规模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拍卖网址链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①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备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③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将以上电子版资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3110358150@qq.com,发送成功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2.谈判文件(电子版)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时30分 (2)谈判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号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时30分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七、联系方法 1、采购单位:安徽新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荆山镇江山御景ASY2号楼四楼 联系人:邹浩 电 话:15905529234 2、采购代理机构: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政府西附楼101(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陈桦 电 话:1315522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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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cis4703712安徽-安庆*招标公告———————————————【返回】
为规范我市法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更好服务执行办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的通知》(法明传〔2019〕723号)、《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皖高法办〔2020〕5号)规定,我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符合条件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机构,建立全市两级法院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名单库(2024-2025)。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库的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向我院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机构的资质要求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有良好业绩和纳税记录,愿意承担法院对特殊案件指定的拍卖辅助工作义务,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机构可自愿向我院报名。
(一)截止公告发布前一日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具备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的资格和经验,在安庆本地具备与所承担的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工作人员、设备设施等;
(三)能够按照要求收集信息、制作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等资料并及时反馈执行法院;
(四)具备24小时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
(五)建有服务监管系统,能够准确登记、留存看样时间、地点、看样人信息,做到全程留痕,存档备查;
(六)能够提供驻点服务,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人员。
二、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一)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在执业经营中有不良记录的;
(四)不符合上述资质等级条件的;
(五)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七)其他不得申请报名的情形。
三、申请机构需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请进入司法拍卖辅助备选机构信息库的专业机构,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备选专业机构《申请表》、《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
(二)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资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原件;
(三)本机构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在本机构近一年的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材料原件;
(五)本机构2021年以来作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与法院签订的入驻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内容)和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本机构近三年荣获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中注明须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交彩色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本机构公章,且须一并携带原件予以现场审核;同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我院执行局邮箱(aqzyzxj@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机构名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审核程序
审核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同时通过随机考察、走访、面谈等方式审查申请机构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一)初审阶段:市中院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重点审查其执业资质、工作业绩和行业信誉;
(二)复审阶段:听取全市两级法院意见、建议,对申请机构进行测评;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核实申请机构的违法、违规惩戒信息,征询相关评价;
(三)公示阶段: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www.aqzy.gov.cn)上公示复审入围机构名单,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评审工作组对提出异议的机构进行复核,如异议成立,将从入围名单中删除;
(四)公告阶段:将择优选取的资质水平高、职业道德佳、队伍建设强、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度高、经营管理规范的入选机构在上述平台予以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执行指挥中心(安庆市振风大道109号);
拟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报名。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联系人:姚伟成、张琼
联系电话:0556-5706030、0556-5706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