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一、
山东某部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某部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HJSD—F101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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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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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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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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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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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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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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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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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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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实行一年一签制度,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合同执行情况签订下一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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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组织拍卖(提供拍卖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互联网平台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7月01日至07月07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pm/)进行项目受理、獲取招標文件,不在现场领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cmcsdjk@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1号楼406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1号楼406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彩良、董卜豪、仇国超、张恺、陈彬、陈赟
移动电话:15853225599、 18906361108
邮 箱:gcmcsdjk@163.com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1号楼406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32-557327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陈先生、15753756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国展财富中心1号楼406室
联系方式:刘彩良、董卜豪、仇国超、张恺、陈彬、陈赟,15853225599、1890636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彩良
电 话: 15853225599
二、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BYY-ZZ-2023028
招标代理: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地区:河北-保定
报名截止:2023-07-03
公告内容: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询比采购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
1.2采购项目编号:HBYY-ZZ-2023028
1.3采购人: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苑区、顺平县抵债资产拍卖服务机构,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报名及携带下列原件: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注: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留我公司备案;提交响应文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7月01日至2023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媛媛
电话:0312-70691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元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树涛
电话:13127440029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127440029
三、
仪征市人民法院关于遴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质量与效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仪征市人民法院决定遴选一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主体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是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依法在中国大陆注册的企业法人(含其合法分支机构)以及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机构;
2、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开办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开办资金应分别达到400万元和600万元。
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00万元;跨市或者跨省从事网拍辅助事务的,注册资本应在800万以上和1200万元以上。且已出资到位的资金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具有与其开展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能够承担法律、摄影、摄像以及音像制作等事项的专业人员;
4.具有拍卖财产VR拍摄及制作能力;
5.具有随时提供引领现场看样的能力;
6.具有在线客服,能够及时接听、接受电话(网络)咨询并作解答的能力;
7.具有官微、官网等宣传渠道,有对上拍标的物进行宣传推广的能力;
8.具有完善的内部治理及管理工作制度;
9.具有执行法院提出的与承担网拍辅助事务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10.能够提供驻点服务,并根据执行法院的要求派驻至少2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机构及其成员无违法行为记录;
11、同意并承诺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指导意见》辅拍费用参考标准为签约收费标准;
12、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出资人、开办人或股东的社会机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标。
二、工作内容
1、提供拍卖材料制作及上传服务。制作能够全面反映拍卖财产状况的文字说明、照片、视频、VR影像等材料,拟写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连同前述材料一并上传至拍卖平台。
2、提供咨询服务。根据评估报告书、执行法院提供的拍卖财产信息,向意向竞买人介绍拍卖财产详情、网拍流程以及相关竞买政策。
3、提供看样服务。引领竞买人现场看样,登记看样信息(时间、地点、看样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向执行法院反馈。
4、提供保管服务。负责对拍卖财产的整理、清洁与保管。
5、从事执行法院委托办理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报名材料
1. 报名确认函、承诺书(详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及章程,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出资情况的相关材料;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本单位在册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5.既往法院入驻清单【法院入驻清单,并提供与法院签订的入驻合同】,既往服务经历【分为扬州大市范围服务标的数量、全国(除扬州)服务标的数量,并提供法院盖章确认服务标的数量】,既往成功服务案例【参与拍卖辅助服务标的成交率、溢价率及2-3个经典案例】;
6.已成交司法拍卖拍品宣传资料电子档2份,包括摄影、摄像、音像资料以及VR视频资料;
7.摄影、摄像设备清单,直播主持人、VR机器、无人机等清单;
8.既往服务法院工作评价(入驻法院盖章确认);
9. 机构内部治理和管理工作制度;
10.自有或租赁不动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7月22日17时前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交申报材料一份(按本公告第三条所列项目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制作目录清单、标注页码、统一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附公司宣传手册),以及包含有上述材料内容U盘一份。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2.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仪征市人民法院对申报机构进行登记和材料初步审查,材料不全的,通知相关申报机构在3日内进行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五、评审程序
1、本次遴选工作由我院拍辅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
2、我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其进入评审阶段。
3、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机构进行综合测评,按测评结果研究确定两家候选机构。请提前做好以PPT或视频形式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的准备工作,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
4、如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现场展示的,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报名机构报名材料书面评审。
5、对候选机构公示。如公示期内有异议,由评审委员会予以核查并作出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签约程序。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所涉内容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外,由仪征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2日下午17:00。纸质文本请邮寄或提交至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1001号人民法院执行局;
3、联系人:葛金鹏 联系电话:0514—89391422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四、
山东华电枣庄银山光伏发电项目废旧物资拍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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