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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心
每日招标信息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8:38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2002次

每日招标信息

一、

(2022) 1282破1号关于公开选聘金源控股、金源晨光、和泽磷业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22年3月23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下称“灵宝法院”)作出(2022)豫12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金源控股”)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2022)豫1282破1号《决定书》,指定金源控股清算组担任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6月15日,灵宝法院做出(2022)豫1282破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金源控股破产。

2022年3月23日,灵宝法院作出(2022)豫12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下称“金源晨光”)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3月28日作出(2022)豫1282破2号《决定书》,指定金源晨光清算组担任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6月15日,灵宝法院做出(2022)豫1282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金源晨光破产。

2022年6月21日,灵宝法院依法作出(2022)豫128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灵宝晨光和泽磷业有限公司(下称“和泽磷业”)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6月22日作出(2022)豫1282破4号《决定书》,指定和泽磷业清算组担任灵宝晨光和泽磷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管理人合称“管理人”)。2023年6月15日,灵宝法院做出(2022)豫1282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和泽磷业破产。

管理人拟对金源控股、金源晨光与和泽磷业(合称三家公司”)财产进行变价处置。为依法、高效处置资产,实现资产变现效果最优化,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方式聘请四家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三家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变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财产

财产变价范围系三家公司的破产财产,系破产申请受理时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股权投资、对外债权等。

根据三家公司的审计和评估报告,金源控股的破产财产主要包括股权、房屋建筑物等;金源晨光的破产财产主要包括金银冶炼业务相关资产、磷肥生产线相关部分资产、矿权及相关附属资产和股权资产;和泽磷业的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磷肥生产线相关部分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商标等。

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三家公司破产财产拟分为四个资产包进行处置

二、 辅助拍卖机构的基本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机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   拥有河南省财政厅公物拍卖企业资格;

4.   核准的经营范围具有进行资产交易的项目;

5.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未被相关主管机构作出通报批评处理,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非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

7.   能够按照委托管理人的要求展示并推介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保管样品;

8.   能够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等服务;

9.   能够制作符合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技术规范和管理人委托要求的文字说明、视频和照片;

10. 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源控股、金源晨光及和泽磷业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关联关系;

11. 与三家公司不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12. 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13. 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 服务要求

1.   提供有关资产拍卖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   辅助拍卖机构选定后,须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入驻破产企业开展拍卖工作,根据现状对拍卖标的进行清点核对,查明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情况并通过拍摄视频、照片等方式固定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与管理人确认核实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范围、现状及瑕疵状态、优先购买权人等情况,在相关文件里全面披露;

3.   制作竞拍公告、竞拍须知等资料,完成公告及竞拍工作,在国家、地方纸媒及网络发布拍卖公告并承担费用;

4.   接受买受人的咨询,组织拍卖标的展示看样;

5.   筹划和组织完成财产拍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须知、组织拍卖、组织合同签约、办理价款结算,及完成竞拍后的相关文书及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全部事项;

6.   根据管理人指示需完成与破产财产拍卖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文件

1.   报名函(原件);

2.   投标报价函(原件),包括收费比例、收取方式等;

3.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参选机构以往工作经验、近三年破产拍卖业绩资料清单(列明成交总额)及证明材料;

5.   本单位截止2023年6月26日在册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拟推荐从事本次拍卖业务的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执业年限、工作经历等情况;

7.   拍卖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工作内容、工作推进计划、工作实施流程、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周期、人员安排等;

8.   承诺函(原件)。承诺函至少需要载明该内容:近三年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未被相关主管机构作出通报批评处理,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非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名机构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选聘拍卖机构的公告内容;所提交全部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报名人员勤勉尽职并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拍卖工作,拟安排人员切实进场、到岗服务;

9.   参选机构认为与拍卖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五、 报名文件提交

1.   报名文件应胶装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报名文件封面应载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  报名人应于2023年7月3日18时前向管理人递交一式六份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应密封。

3.   现场提交/邮寄地址

河南省灵宝市新灵街与函谷路交叉处西南角(河南黄金产业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唐先生、吴先生  联系方式:18580117882、15839855359

六、 拍卖机构的报价及费用承担

1. 报价方式

参选拍卖机构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软件使用费、推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上限标准的折扣比例进行报价。

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分确定四家中选拍卖机构,去掉该四家中选机构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管理人按剩余两家中选机构拍卖费用报价的平均值与中选四家拍卖机构协商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如中选拍卖机构不同意按照该收费报价平均值订立合同,则管理人将与按照综合评分高低依次候补的拍卖机构协商订立委托合同,直至取得四家拍卖机构同意按照该收费报价平均值订立委托合同。

2. 费用承担

拍卖机构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佣金等服务费,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佣金及其他费用。

七、 选聘方法

管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参选机构资料提交以及现场陈述情况,对各参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分,现场陈述时间、地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择优确定四家中选拍卖机构,管理人将另行安排并通知四家中选拍卖机构随机抽签确定其负责拍卖的资产包。

1. 评分标准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为:竞选报价(40分)、服务方案(30分)、机构实力(15分)、类似业绩经验(15分),评审委员会将综合以上四个方面计算各参选机构综合得分,综合评分前四名的拍卖机构为中选拍卖机构

2. 抽选资产包

四家拍卖机构中选后,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负责拍卖的资产包。

八、注意事项

1.   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拍卖机构,本公告对全体参选机构同等适用。参选机构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2.   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选聘。同时管理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等,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机构

4.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灵宝金源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管理人

灵宝晨光和泽磷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

一批威马电动车处置选定拍卖公司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拍卖标的

 

1、项目名称:一批威马电动车处置选定拍卖公司项目

 

2、拍卖标的:一批威马电动车,约196辆。

 

二、资格要求

 

1、入围衡阳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库的拍卖机构均可报名参选。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栋210办公室。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

 

5、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6、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7、完税证明

 

8、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核对。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后,向符合规定的参选单位发放比选文件,参选单位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参选文件。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其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弘湘国投官方网站(www.hxamc.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

 

:廖先生、阳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88093

                           

 

八、监督

 

监督单位:中共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址:衡阳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西二环)11号1栋2楼208室

 

:陈先生、张女士

 

   话:0734-8888393

三、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开征集拍卖公司项目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开征集拍卖公司项目(二次)”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本着公平竞争、友好协商、自愿参与、合作共赢原则,欢迎意向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而征集拍卖公司,不对委托方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选取拍卖公司做限制。

1.1 项目名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度公开征集拍卖公司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3)第0240号;

1.3 采购内容:各单位通过哈交所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拍卖服务采购,为其所发生各类项目提供拍卖服务,具体服务项目以企业最终确定为准;

1.4采购方式:综合评审。

1.5采购预算:本项目无具体预估数额,具体执行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1.5保证金要求:参与单位需交纳10000元应答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征集通过后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家;

1.6征集单位数量:(文件开启后,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服务商数量为N,N>3时,推荐单位数量3家,当N=3,推荐单位数量为2家,评审推荐原则按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当N=2时,初步评审通过单位均作为成交候选人,当N<2时,本项目流标。)

1.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本项目合同签订为1+1制,即合同年签,每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成交服务商的服务、响应考核及额外服务执行情况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如果出现成交服务商企业经营情况改变,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或拒绝继续签订合同,如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服务商负责)

1.8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hrbggzy.harbin.gov.cn/)注册,未注册的服务商不具有参与采购和成交的资格。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评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哈尔滨市区内组织拍卖会;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须具备省商务厅登记注册的、持有有效的拍卖经营许可证,具有两名(含两名)以上注册在拍卖机构的国家注册拍卖,提供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出具的拍卖师证及每年有效年检执业注册记录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2.4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5 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

2.7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实质性要求、不可偏离应答等内容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评审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6月30日16时00分;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 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评审文件费用后购买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2.1服务商需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参与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服务商需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详见附件)一同发送至ggzycg@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单位全称)。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2.2综合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综合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请潜在供应商交款后,自行查询是否到账,如未点击查询,导致文件费未交成功,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6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服务商应在此时间内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2号门(哈尔滨银行内),联系人:葛先生,联系电话:0451-846308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2 开启文件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s://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515309转6157

组织机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63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