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招标信息
一、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2-QY432-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2-QY432拍卖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其他类型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拍卖服务,采购预算:0万元,项目内容:拍卖服务,一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一)、一般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信用情况: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投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 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注:所有合同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2-12-09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01人民币50元;
在线报名: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12-23 08:45: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12-23 08:45: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1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592-6106390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龙华、黄丽萍
电话:0592-2279310、223302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地拍卖机构选择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拍卖机构:
为加强土地拍卖机构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及莆自然资[2021]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拟对土地拍卖机构的名录库名单进行重新入围选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卖机构名录库的建立
(一)拍卖机构名录库建立的程序:
1.由市自然资源局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然资源局网网站发布选择拍卖机构公告。
2.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报名地点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9室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3.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天)。
4.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向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由市自然资源局对有异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复审,并作出最终结论。
5.市自然资源局公布入选的拍卖机构,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二)拍卖机构名录库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请符合以下第(二)、(三)、(四)点条件的拍卖机构于2022年12月9日17: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各一份(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原公司公章)提交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19室)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市自然资源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公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然资源局网站。
(三)拍卖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机构;
2.取得中国拍卖行业A级(含A级)以上企业;
3.拍卖企业注册地在莆田或在莆田设立分公司(且年检合格的,仙游县除外)。
(四)参加报名的拍卖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拍卖机构情况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A级(含A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莆田分公司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简历(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出让宗地选择拍卖机构流程
(一)发布出让宗地选择拍卖机构公告
1.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3天。
2.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按公告规定内容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二)组织随机抽取拍卖代理机构
按公告的时间在预约场所组织现场随机抽取拍卖代理机构,采取四轮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机构。
1.主持人根据现场填写的报名顺序号,先随机抽取一家代表(A)。
2.第一轮由代表(A)上来随机抽取一家为第二轮的代表(B)。
3.第二轮由代表(B)抽取中标的球号(C)。
4.第三轮按照现场填写的报名顺序抽取第四轮抽签的顺序号。
5.第四轮按第三轮抽取的顺序号进行抽签,抽到(C)号码的为中标机构。
三、拍卖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造假,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一)对已入围的机构实行不定期拍卖资质审核制度,审核根据原来公告的入围条件,审核不合格的将从名录库中予与除名。
(二)名录库的入围名单原则实行一年一次组织选择,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或未入围的企业,可根据网上公告的入围条件参与报名。
五、拍卖佣金计付办法仍然以莆自然资[2021]144号规定为准。
六、土地拍卖机构名录库公布实施时,原莆自然资文〔2021〕189号、莆自然资文〔2021〕190号文同时作废。
附件:1.拍卖机构情况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三、
我分公司拟对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55号18套房产及1栋仓库楼(详见资产清单)采取拍卖方式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选聘拍卖机构参与项目处置。有意向参加的拍卖机构,请制定该项目的拍卖方案并回函,拍卖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格、拍卖时间等。回函并提交拍卖方案的同时应交纳诚意金,若拍卖公司被最终选定,不按我司要求签订《委托拍卖协议》的,则该诚意金不予退回;未被选定则诚意金原数无息退回。《委托拍卖协议》签订后,诚意金自动转为《委托拍卖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回函务必在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17时00分前以密封形式递交给我分公司业务管理部402办公室。
特别提示:
1、本次发函不构成委托拍卖要约,我分公司提供的项目相关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使用;
2、回函请附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从业人员资质情况,拍卖资质年检证明复印件等;
3、我分公司0佣金委托;
4、交纳诚意金23万元(以回函截止时间到账为准);
5、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交纳诚意金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 0000 7151 8251 4C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天桃路27号
电话:0771-2853099
开户行:农行南宁天桃支行
账 号:20 0221 0104 0004996
附件:资产清单
项目联系人(项目部门):黎先生 罗先生
联系电话:0771-2853078
联系人(业务管理部):杨女士
联系电话:0771-285308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