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截至2021年3月1日,对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总金额26525.65万元,其中本金23758.27万元,利息含罚息2767.38万元。
2、担保方式
2.1质押担保
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2.2抵押担保:
1)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LNG工厂三宗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银国用(2013)第60072号、银国用(2013)第60073号、宁(2018)兴庆区不动产权第0049597号)抵押,土地位于银川滨河新区秦月东路40号,土地面积367亩,用途工业用地。
2)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LNG工厂全部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为该LNG工厂全部房产,包括办公大楼、食堂、锅炉房、液氮站、钢瓶棚、马达中心、工具间、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机修车间、倒班宿舍,建筑面积合计:14049.6平米,为三宗抵押土地上全部房产,已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
3)宁夏宏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LNG工厂全部机器设备抵押;LNG工厂全部机器设备,包括压缩机、储罐及地下管网等220项。
4)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建17层综合楼(贺兰县109国道西侧宏兴苑1号楼,建筑面积:19753.86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该建筑物为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夏贺兰县建设的商业综合体,共17层,建筑面积:19753.86平米,已全部完工,未交付使用,产权证未办理。
2.3保证担保
实际控制人刘学红(夫妻双方)、刘学红之女刘娟(夫妻双方)、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清收处置情况:
已胜诉,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并查封上述抵质押物及保证人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一家综合性加油加气站。
二、资产实景图
(1)LNG工厂
(2)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7层综合楼
三、资产卖点
1、LNG工厂100%股权、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等全部核心资产抵押,权属清晰,资产完整、统一;宁夏宏兴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7层综合楼权属清晰、完整。
2、行业为清洁能源行业,前瞻性良好,不受环保等政策钳制。
3、LNG工厂自主铺设管道至鄂托克前旗,与长宁分输阀对接,年供应量为8-10亿立方米,气源稳定、充足。工厂还负有滨河新区的工业、民用气供应职责(年供应额不低于1亿元),燃气供气权为特许经营权,具备独占性、长期性等垄断特质,属于垄断资源。
4、LNG工厂位于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秦月路40号,该地区为银川市工业集中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17层商业综合楼位于宁夏贺兰县银大金街,恒安北街与银河西路交叉口,为该县城核心商业区,人流密集。
资产联系人:
洪 总 13911082157
宋经理 13335123205
张经理 17853122887
杨经理 18660805068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