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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力第一时间招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关联企业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53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853次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

所在地:临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77,525.37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关联企业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77,525.37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5,009.31万元,利息12,516.06万元(截止2021年3月20日,下同,2021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最终以合同及法院判决为准)。债务企业主要分部在临沂市。

                                      单位:万元

序号

主债务人

债权合计

债权本金

利息

1

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426.91

19,764.65

4,662.25

2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8,863.49

7,800.00

1,063.49

3

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

9,835.35

8,700.00

1,135.35

4

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

8,758.70

7,495.91

1,262.79

5

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

22,199.51

18,439.85

3,759.66

6

临沂新光纺织有限公司

3,441.41

2,808.90

632.51


合计

77,525.37

65,009.31

12,516.06

该资产包特点及发展前景:

1、该资产包抵押资产充足,抵押金额36,264.65万元,累计抵押土地301亩,房产91,660.39平方米,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若干。

2、该资产包具有强担保,其中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6亿元,该企业曾用名:山东凯米特铝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集高档建筑铝材、装饰铝材、工业铝材、全屋全铝定制家居及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大型企业,现在高新区和费县建有两个生产基地,共占地1000余亩,具备年产20万吨的铝材生产能力和50万平方米的产品定制和深加工能力,为全国一线铝型材加工制造企业。公司高端定制“米克尔”门窗幕墙系统,被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认证为“中国节能产品”,并被纳入国家节能产品采购清单。

3、该资产包中多数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部分企业经营正常或维持经营。

 

逐户资产情况如下:

1户: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19,764.65万元,利息4,662.25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公司位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朱长灵,注册资本4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朱长灵出资27300万元,持股比例65%;股东高江云出资14700万元,持股比例35%,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企业经营范围为利用回收废旧聚酯材料循环生产、销售涤纶丝,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涤纶纤维制造;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担保本金11980万元,企业曾用名:山东凯米特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位于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37号,法定代表人黄加存,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复合型铝材生产、加工销售。

保证人二: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担保本金8384.65万元,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际经营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李再芹,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刘修华投资18000万元,占比60%,李再芹投资12000万元,占比40%。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彩涂彩印钢板、镀铝锌硅钢板;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保证人三:钱春生、于梅夫妻。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位于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河南路西段,面积80000平方米(120亩),最高额抵押24000万元,土地证号临罗国用(2011)第047号。

抵押物二:第三人山东新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国有出让工业用地65704.26平方米(98.56亩),土地证号临开国用(2014)第0010号。

抵押物三: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共53,976.83平方米,位于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清河南路西段,钢混结构。抵押房产证号:临房权证罗庄区字第000446655号、000446690号、000446693号、000446694号、000446689号,最高额抵押24000万元。

抵押物四:机器设备,主要为专用设备,抵押账面值5990万元。

(五)诉讼情况

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针对上述5笔债权分别出具(2017)临罗庄证经字第2718号、(2016)临罗庄证经字第3776号、3381号、3739号、3356号、(2018)鲁临沂罗庄证经字第9900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上述贷款逾期后,工商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18)鲁1311执3129、3131、3135、3139、3143、3187号执行裁定书。

2户: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78,00.00万元,利息1,063.49 万元,以企业名下房地产设定抵押,由临沂新光毛毯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钱春生、于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2003年3月26日,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临沂绿因工贸有限公司成立。2015年08月17日,临沂绿因工贸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地址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37号,法定代表人钱春生,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18947.37万元,其中 NEW SILK ROAD HOLDINGS LIMITED出资17982万元,占比94.90%(成立于2007年6月13日,系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香港 Causeway Bay LeightonRoad77号 Leighton Centre 2318室,业务性质为投资公司。除持有借款人股权外,NEW SILK ROAD HOLDINGS LIMITED 不持有任何其他公司股份,亦不从事任何具体经营业务,为控股型公司),临沂康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65.37万元,占比5.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企业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和后整理加工;生产、销售:高档针织坯布面料及印染、拉舍尔毛毯、亚克力毛毯、合成纤维毯系列产品、地毯、床单、被子、地垫、枕头、毛毯件套、服装、装饰用纺织品。所属行业:纺织业。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和后整理加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临沂新光毛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日,注册地址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法定代表人钱春生,注册资本3235.575万元,实收资本3235.575万元,其中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35.575万元,占比100%。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生产、销售:高档针织坯布面料及印染、拉舍尔毛毯、亚克力毛毯、合成纤维毯系列产品、针织绒、长毛绒、佳美绒、玩具、地毯、服装、床单、被子、地垫、枕头、毛毯件套、装饰用纺织品。所属行业:纺织业。主营业务为高档毛毯生产、研发。

保证人二: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担保本金8384.65万元,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际经营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李再芹,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刘修华投资18000万元,占比60%,李再芹投资12000万元,占比40%。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彩涂彩印钢板、镀铝锌硅钢板;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保证人3:山东绿因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6日,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在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45号,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7000万元,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干混悬剂、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行业分类为医药制造业。

保证人三:钱春生、于梅。

(四)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产12976.74平方米及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临开国用(2005)第013号,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0487571号,土地坐落临沂市开发区206国道中段西侧,房产坐落为临沂市高新区火炬路137号14号楼101。2018年2月5日,在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号为鲁(2018)临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226号,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抵押金额为7800万元。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9年4月4日,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出具(2019)鲁临沂罗庄证经字第65号公证书,进行了债权公证,2019年5月13日,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出具(2019)鲁临沂罗庄证执字第41号执行证书。2019年5月27日,平安银行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2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并查封:1、借款人新丝路工贸名下土地临开国用(2016)临沂市不动产权第0001637号,为轮候2封,房产临房权证罗庄区字第000446062号,000487571号,为轮候4次查封,在临沂市车管所查封车辆鲁QXG610别克车;2、保证人临沂新光毛毯有限公司土地临开国用(2007)第0046,为轮候查封2次,房产临房权证罗庄区字第000021228号,000021236号,为轮候4封,在临沂市车管所查封车辆鲁QXG013大众车;3、查封保证人钱春生鲁QN8788桑塔纳一辆,为轮候3次查封,保证人于梅鲁QAS709奥迪一辆,为轮候3次查封。2019年11月8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4户: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1、我公司拥有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民生银行)收购的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8,700.00万元,利息1,135.35 万元,由企业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增加临沂新光毛毯有限公司以出具担保函的形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山东新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钱春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我公司拥有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下称:工商银行)收购的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7,495.91万元,利息1,262.79 万元。由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钱春生、于梅夫妻提供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实际经营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李再芹,注册资本30000万元,其中刘修华投资18000万元,占比60%,李再芹投资12000万元,占比40%。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彩涂彩印钢板、镀铝锌硅钢板;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民生银行贷款本金8,700万元

保证人一: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公司位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朱长灵,注册资本420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朱长灵出资27300万元,持股比例65%;股东高江云出资14700万元,持股比例35%,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钱春生。企业经营范围为利用回收废旧聚酯材料循环生产、销售涤纶丝,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涤纶纤维制造;

保证人二:临沂新光毛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01-01,注册资金3235.57万元,曾用名:临沂新华针织绒制品有限公司,企业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生产、销售,企业股东为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钱春生。

保证人三:山东新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11-21,注册资金11000万,注册地址:临沂市罗庄区罗六路,企业曾用名:临沂市新光经济开发总公司,企业法人为钱春生,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纱、布、玩具绒;销售:纺织机械、羊毛、化纤、建材、五金工具、百货;

保证人四:钱春生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工商银行贷款本金7,495.91万元

保证人1: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2: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企业曾用名:山东凯米特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位于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137号,法定代表人黄加存,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复合型铝材生产、加工销售。

保证人3:钱春生、于梅夫妻。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1、民生银行贷款本金8700万元:

抵押物为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临开国用(2015)第0034号,使用权面积87076.2平方米,抵押面积55936.2平方米】及地上房产【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0430420号、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0430421号,建筑面积合计24708.39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权证编号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使用权类型

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0430420号

临沂市高新区火炬路147号

16169.94平方米

工业用房,公寓

临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0430421号

临沂市高新区火炬路147号

8538.45平方米

公寓

临开国用(2015)第0034号

临沂市高新区湖北路西段南侧

土地总面积87076.2平方米,抵押面积为55936.2平方

工业用地

(五)诉讼、执行情况

1、民生银行贷款本金8,700万元,目前正在诉讼中。

2、工商银行贷款本金7,495.91万元,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分别出具(2017)临罗庄证经字第11645号、11000号、2717号、2712号、2711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上述贷款逾期后,已申请强制执行,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18)鲁1311执3147、3148、3153、3158、3163号执行裁定书。

5户: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18,439.85万元,利息3,759.66万元,贷款全部为保证担保方式,其中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249.9万元;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担保8,190.95万元;山东联建华精瓷有限公司、山东久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3,899万元,对以上贷款均由法人代表钱春生、于梅夫妇提供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30日,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六路,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钱春生,注册资本21332万元,其中山东新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6750万元,占比78.5%,郭全兆投资70万元,占比0.33%,陆伟君投资54.7万元,占比0.26%。方志达投资48万元,占比0.23%。狄太宁投资18.8万元,占比0.09%,其他投资人合计投资4390.5万元,合计占比20.58%。企业经营范围为涤纶丝、毛毯坯布、毛毯、无纺布、牛仔布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床上用品制造。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联建华星精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法定代表人崔振帅,注册资本23800万元,公司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朱张桥。主要股东临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投资22550万元,占比94.75%,山东临沂华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50万元,占比5.25%,实际控制人为崔连国。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骨质瓷、高石英瓷、高强化瓷。

保证人二: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三: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四:山东久泰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公司位于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为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崔振帅,注册资本50700万元,临沂鲁明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0544万元,占比20.8%;NEW  ENERGY  LTD出资40156万元,占比79.2%,企业实际控制人崔连国。企业经营范围:二甲醚、甲醇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保证人五:钱春生、于梅。

(四)质押物基本情况

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存货粘胶、涤纶、丙纶提供质押,质押金额771万元,经现场调查无法核实质押物情况;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应收帐款701.91万元设定质押,无法核实该应收帐款的真伪;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对上述贷款出具(2016)临罗庄证经字第2013号、2707号、2722号、2719号、2725号、10978号、10977号、10976号、2724号、10998号、10999号公证书,2018年5月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对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山东联建华星精瓷有限公司、山东新亿佳铝业有限公司、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钱春生、于梅出具执行证书,2018年9月依据执行证书向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8,439.85万元;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18)鲁1311执296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钱春生、于梅名下所有的不动产。

6户:临沂新光纺织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拥有临沂新光纺织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本金2,808.90万元,拖欠利息632.51 万元。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金额2000万元,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1500万元,同时追加实际控制人钱春生夫妻双方个人保证担保3500万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临沂新光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港资企业,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六路,法人代表闫鹏。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其中香港汇富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260万美元,占比70%,山东新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40万美元,占比30%。公司主要经营:棉纱、T/C沙、棉布、混纺纱布、毛毯坯布的生产销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纺织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床上用品制造,工商登记为在营,企业维持经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格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山东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地址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文化二路东段,主营用成品带钢加工焊管,普通金属制品加工销售,焊管、带钢销售;销售:建筑陶瓷、陶瓷设备及配件、陶瓷原料、码头板桩;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用成品管坯加工销售无缝钢管(不含炼钢炼铁项目) 。

保证人三:临沂金海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山底村,法定代表人王相波,企业为不锈钢制品生产、销售;镍、铬、锰合金的技术开发及转让;销售钢材、钢管、矿粉、镍矿土、镍铁、管坯、汽车配件、舾装管件。

保证人四:钱春生、于梅夫妻。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9月30日、10月30日,临沂市罗庄区公证处分别出具(2017)临罗庄证经字第10981号、11367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上述贷款逾期后,已申请强制执行,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鲁1311执3167号、(2018)鲁1311执3173号执行裁定书。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对上述资产及效力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资产联系人:张经理   1785312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