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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力第一时间招商--关于拟转让生效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位于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的两块海域使用权及其上附属设施)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0日 14:47 文章来源:洪力浏览次数:334次

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生效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

(二)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七里港,原东方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块海域使用权(国海证103300001号和国海证103300002号)及其上附属设施。国海证103300001号:用海类型为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面积8.7公顷,现岸线长577.62米,共12个船台,已基本填海为陆地。海域使用金已一次性缴纳,使用权有效期至换发土地证日。国海证103300002号:用海类型为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港地,面积2.64公顷,岸线长577.62米。海域使用金为年缴,缴至2018年。

2、海域的区位情况

七里港区是乐清的海上门户,边岸线长14.2公里,可建造万吨级以上泊位36个,主航道水深150多年来恒稳不变,是宁波至厦门之间海岸线上唯一而适中的深水港区。

3、清收处置情况

已获胜诉判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抵债裁定书,目前尚未完成抵债过户。

二、资产实景图

地理位置图

三、资产卖点

1、权属清晰。已拿到法院裁定书,无权属问题;

2、国海证103300001号项下面积8.7公顷海域已完成全部填平。

以上资产联系人:

洪    总   13911082157

宋经理   13335123205 

杨经理   18660805068

张经理   17853122887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