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类型:生效执行裁定书项下财产权益
(二)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概况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七里港,原东方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块海域使用权(国海证103300001号和国海证103300002号)及其上附属设施。国海证103300001号:用海类型为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面积8.7公顷,现岸线长577.62米,共12个船台,已基本填海为陆地。海域使用金已一次性缴纳,使用权有效期至换发土地证日。国海证103300002号:用海类型为船舶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港地,面积2.64公顷,岸线长577.62米。海域使用金为年缴,缴至2018年。
2、海域的区位情况
七里港区是乐清的海上门户,边岸线长14.2公里,可建造万吨级以上泊位36个,主航道水深150多年来恒稳不变,是宁波至厦门之间海岸线上唯一而适中的深水港区。
3、清收处置情况
已获胜诉判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抵债裁定书,目前尚未完成抵债过户。
二、资产实景图
地理位置图
三、资产卖点
1、权属清晰。已拿到法院裁定书,无权属问题;
2、国海证103300001号项下面积8.7公顷海域已完成全部填平。
以上资产联系人:
洪 总 13911082157
宋经理 13335123205
杨经理 18660805068
张经理 17853122887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