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简介
一、债权基本情况
2017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农业银行收购的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止2020年5月25日,鸿杰印务累计拖欠农行桓台县支行借款本金2970万元,利息1270.03万元。该债权由保证人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刘杰为297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由自然人刘琦为197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鸿杰印务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为279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为197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原债权人农行桓台支行于2016年12月5日对主从债务人向淄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6年12月22日淄博市仲裁委分别做出(2016)淄仲裁字第662号、(2016)淄仲裁字第664号仲裁裁决书,立案裁决书目前均已生效。
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借款合同 | 本金 | 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1 | 37010120150005787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 1970万元 | 2016.7.15 | 1、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刘杰、刘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工商登记证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5号; 3、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4号。 |
2 | 37010120150003905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 1000万元 | 2016.5.13 | 1、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刘杰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设备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工商登记证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44号 |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4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桓台县唐山镇。法定代表人:王艳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制作;纸制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企业现处于停产状态。
股东信息: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刘琦出资2700万元,占股比例90%,王艳芳出资300万元,股权占比10%。
2019年4月3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2019年12月27日桓台县人民法院裁定鸿杰印务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因破产重整方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2020年9月22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鸿杰印务重整程序,宣告破产;2020年11月28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鸿杰印务公司破产程序。
三、抵押物情况
1、鸿杰印务公司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1)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44号;①轮转胶印机1套,评估价值为4006.41万元, ②胶订联动线1条,评估价值为1687.77万元,为37010120150003905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2) 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5号;①胶订联动线1条,型号为C-12-26,评估价值为2998.39万元,②对开四色胶印机1套,型号为SM1024,评估价值为1629.66元; 3卷筒纸高速柔印铁丝骑马钉联动生产线1条,型号为LD1020,评估价值为93万元;为37010120150005787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970万元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2、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证书编号为桓工商抵登字(2015)第074号。①全张四色印刷机2台,型号为R9047B,评估价值为5540.60万元;②对开六色带上光胶印机,评估价值为809.06万元。为37010120150005787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1970万元及利息提供抵押担保。
四、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成立于1976年5月1日,曾用名山东省淄博蠕墨铸铁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3月1日更名为现名,公司注册地址桓台县唐山镇唐一村章索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41703X6 ,法定代表人:张跃成,公司注册资本:1136.23万元,公司经营范围:铸铁件、机械加工件、建筑工程机械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
公司登记状态为在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该公司现处于停产状态。
股东信息:公司注册资本1136.23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跃成出资306.8万股权占比27.0023%桓台县唐山镇政府出资224.0015万股权占比19.7148%,其他个人股出资605.43万股权占比53.2829%。
2020年5月2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3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保证人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自然人保证人
(1)刘杰,男,出生日期1959年4月10日,身份证号码:370321195904100915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花园春趣园12-2-502 ,为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2)刘琦,男,出生日期1971年5月20日,身份证号码:3703211971005200935,住所地:淄博市桓台县锦秋小区81号楼2单元101室,为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12月5日,原债权人农行桓台县支行就该两笔借款对主从债务人向淄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淄博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分别做出(2016)淄仲裁字第662号、(2016)淄仲裁字第66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生效后,案件已经申请执行。
2019年4月3日桓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2020年5月2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3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破产。
资产联系人:
张经理 17853122887
宋经理 13335123205
洪 总 13911082157
杨经理 18660805068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