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112220
微信公众号
首页>新闻中心>招商中心
招商中心
洪力第一时间招商--重庆资产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55 文章来源:洪力网浏览次数:551次

1、重庆CJ集团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合计

担保方式

1

6800

97.99

45.07

6943.06

保证人: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J、陈Y、陈BX

抵押物: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商业房产抵押(建筑面积5906.79平方米)

2

5650

96.51

39.44

5785.95

保证人:重庆WD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J、刘N

抵押物: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商业房产抵押(建筑面积4872.86平方米)

合计

12450

194.5

84.51

12729.01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重庆MKS商贸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消防器材、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接收装置)、电线电缆、矿山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电梯、玻璃制品、珠宝饰品(黄金饰品)等。目前该企业由北碚区法院于2017年7月27日裁定破产。

(2)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目前该企业由北碚区法院于2017年7月27日裁定破产。

   二、保证人情况

重庆MKS商贸有限公司:

自然人保证人:共3位自然人保证人。

公司保证人:共1位公司保证人。

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自然人保证人:共2位自然人保证人。

公司保证人:共1位公司保证人。

三、抵(质)押物状况(需附现场照片)

重庆MKS商贸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房产建筑面积5906.79㎡,坐落于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产权人为法人和自然人,房产性质为商服用房。随附抵押的土地面积为138846.5㎡,取得方式为出让,地类为其它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为6级商业,出让年限至2050年6月7日。产权人被纳入破产,租金由破产管理人交由债务人自行收取用于维持企业经营。

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房产建筑面积4267.45㎡,坐落于重庆市北碚区文星湾,产权人为法人和自然人,房产性质为商服用房。随附抵押的土地面积为17089.5㎡,取得方式为出让,地类为其它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为6级商业,出让年限至2050年6月7日。

四、追索成效

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行于2018年5月25日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为全部偿还义务人,包括借款人、保证人重庆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进、陈燕、陈必祥。2018年5月25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编号:(2018)渝0109民初1613号),法院判定:由于抵押物可能涉及与第三人权属纠纷,法院通知暂停出判决。由于借款人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仅启动贺WT、丰XP的司法拍卖,已于2020年12月28日变卖流拍。                                                

   因2018年5月22日,北碚DZ品公司诉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WD公司、HF银行重庆分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渝0109民初5076号。北碚区法院于2018年11月19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本笔贷款涉及位于北碚区文星湾179号附5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权优先于HF银行重庆分行在该房屋的抵押权。2019年1月15日我行不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9民初5076号民事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4日(2019)渝01民终2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已查封资产:我行已保全保证人如下财产

编号

财产类型

财产描述

抵押情况

保全顺位

1

房产

陈J名下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月兴村56-18-3房屋、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解放路154号11-7房屋,我行为轮候查封

 

-

11

重庆MKS商贸有限公司:

我行于2018年5月25日提起诉讼,起诉对象为全部偿还义务人,包括借款人、保证人重庆T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J、陈Y、陈BX。2018年5月25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编号:(2018)渝0109民初1608号)。2018年9月10日,北碚区法院出具再审裁定书,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2018)渝0109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有误,作出再审裁定,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执行。已于2019年12月13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编号:(2018)渝0109民再3号)判决如下:1.我行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2.原审案件受理费39518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审被告承担。目前借款人已破产重整,其余被诉保证人已判决,目前刚进入执行程序。因借款人、部分抵押人已破产,无法处置已破产的抵押人对应的抵押物,现申请拍卖执行自然人名下抵押物,目前法院正在抽取评估公司,准备司法评估。

已查封资产:我行已保全保证人如下财产

编号

财产类型

财产描述

抵押情况

保全顺位

1

房产

陈J名下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月兴村56-18-3房屋、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解放路154号11-7房屋,我行为轮候查封

 

-

11

2

股权

刘N持有的贵州WD置业有限公司的10%股权(对应出资600万元)

 




2、重庆DY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合计

担保方式

1

27832.06

5824.9

58.03

33714.99

保证人:张YS、刘XR、张X、庞J、张YJ

抵押物:重庆市巴南区鱼洞云锦路3号负2层、负1层其他、负1层车库,巴南区鱼洞云锦路1号附1号、2-1号、3-1号、4-1号、5-1号、6-1号、7-1号、8-1号、9-1号、10-1号、11-1号、12-1号的商业用房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DY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属于房地产开发壹级,已于2017年6月停止经营。2017年6月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共5位自然人保证人,张YS为借款人DY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刘XR、张X、张YJ均为借款人DY公司的股东。庞J为张X配偶。

三、抵(质)押物状况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云锦路3号负2层、负1层其他、负1层车库,巴南区鱼洞云锦路1号附1号、2-1号、3-1号、4-1号、5-1号、6-1号、7-1号、8-1号、9-1号、10-1号、11-1号、12-1号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7056.17平方米,抵押物所属楼栋名称为典雅华美达酒店,为抵押人自建,总楼层为14层,建成于2012年3月,我行抵押物位于负2层至12层。

四、追索成效

2017年5月10日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后转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17年6月1日作出(2017)渝05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典雅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6月30日作出(2017)渝05破44号《决定书》。


3、重庆JT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合计

担保方式

1

18243.03

4198.64

0.00

22441.67

保证人:卢ZH,卢QL,卢HJ

抵押物: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8号(锦天龙都AB)AB单元、涪陵区滨江路龙王沱(锦天名都)售楼中心、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6号(锦天名都)的81处商业用房。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JT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30日裁定重庆市JT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共3位自然人保证人,为借款人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儿子。

 三、抵(质)押物状况(需附现场照片)

抵押物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8号(锦天龙都AB)AB单元、涪陵区滨江路龙王沱(锦天名都)售楼中心、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26号(锦天名都)的81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5629.58平方米。所属楼栋名称为锦天龙都和锦天名都裙楼部分商业,为抵押人自建,总楼层为5层,建成于2013年7月,我行抵押物位于负1层至4层。抵押种类为一般抵押,抵押债权金额为19200万元。

四、追索成效

法院于2018年6月30日裁定申请人破产重整,故抵押物司法流程终止,尚未进入司法拍卖流程。目前法院尚未对破产重整方案出具裁定。


4、重庆XSWY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序号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合计

担保方式

1

117021000.00

51179800.00

69888.00

168270688.00

保证人:WXJ、WJH、WJL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白沙大道3号、白沙大道北段5号,总建筑面积37823.9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XSWY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已于2016年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

自然人保证人:共3位自然人保证人,分别为借款人大股东及借款人儿子、借款人侄儿。

三、抵(质)押物状况(需附现场照片)

  位于秀山县中和街道白沙大道3号、白沙大道北段5号,建筑面积37823.92平方米,证载性质为商业用房;土地面积为4018.23平方米,性质为出让,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自建。抵押种类为一般抵押,抵押债权金额为13000万元。目前该资产为出租,用作五岳广场商业综合体,年租金377.44万元,已向法院申请查封租金。该抵押物经办行为首封,查封期限为2020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7日。

  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2019年3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司法评估公司已进场评估,评估报告已于2019年5月出具,评估总价为19010.57万元。

拍卖轮次

起拍日

结束日

起拍价

一拍

2020.6.24

2020.6.25

11705.34万元

二拍

2020.7.18

2020.7.19

9364.26万元

变卖

2020.8.14

2020.10.14

9364.26万元

其中12处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变卖流拍,流拍价为9364.26万元,剩余两处已挂网公示,将于2021年1月16日竞拍,挂拍金额为1602.006万元。

已查封资产:除首封抵押物外,我行已保全如下财产

编号

财产类型

财产描述

抵押情况

保全顺位

1

房产

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居委会武陵北路87号1幢1层、1幢2-1、1幢3-1、1幢4-1、1幢5-1,建筑面积共计13091.86平方米

已抵押

1


5、重庆市ZB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情况报告

(基准日:20201231日)

序号

本金余额

欠息

费用

合计

担保方式

1

12000万元

11635万元

90.5万元

23725.5万元

保证人:夏HJ

抵押物:重庆市ZB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腾大道11号金山丽苑1、2、3、4、5幢裙楼负1-82号商业物业、以及位于南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龙腾大道11号金山丽苑1、2、3、4、5幢裙楼负2-1号商业物业(权利凭证号:304房地证2013字第02798号、304房地证2012字第04879号)作为抵押担保,两处物业建筑面积共计10364.33平方米

质押物:重庆市ZB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部股权作质押担保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重庆市ZB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已于20151月停止经营。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夏HJ,为借款人的股东及实际控股人。

三、抵(质)押物状况(需附现场照片)

以房产为例: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建筑面积10364.33平方米的两层车库用房,证载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为569.79平方米,性质为出让,产权人为法人,取得方式为自建。抵押种类为最高额抵押,最高额抵押债权金额为12000万元。目前该资产被非法占用,用作车库,租金情况不详。

四、追索成效

我行案件于20165月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后续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2016年9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立案,于2017年6月出具司法评估报告,评估价值4216.93万元,2017年11月和12月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网络拍卖,均留拍,2018年2月,变卖流拍,2018年8月出具终本裁定

已查封资产:仅系我行抵押物


以上资产联系人: 

宋经理   13335123205

洪   总    13911082157  

杨经理   18660805068

张经理   17853122887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