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2016年12月9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破产重整,2017年10月10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本次拟转让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三户破产重整程序中的权益。截至2020年9月23日,破产重整程序中权益包含留债本金202,307,278.06元,利息37,061,007.45 元,留债本金具体如下:
业名称 | 债权类型 | 债权确认金额(元) | 留债金额(元) |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普通债权 | 300,398,750.00 | 12,173,830.80 |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有财产担保债权 | 213,864,648.00 |
190,133,447.26 |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有财产担保债权 | 98,792,024.00 | |
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有财产担保债权 | 159,160,027.00 | |
合计 | 202,307,278.06 |
二、资产实景图
三、重整情况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2017)黑02破2-1号、(2017)黑02破3-1号、(2016)黑02破1-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对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金额;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2016)黑02破2-4号、(2016)黑02破3-4号、(2016)黑02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方案。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
洪 总 13911082157
杨经理 18660805068
张经理 17853122887
宋经理 13335123205
刘经理 13658617088
史经理 18253162722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不构成邀约邀请或转让承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禁止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管理人管理层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购买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