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坦埠镇东河南地区废弃矿山矿石料一宗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0月04日上午10时在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标的按现状拍卖,详见评估报告):
蒙阴县坦埠镇东河南地区废弃矿山未开采石料一宗(约计175万吨,标的交接数量以实际清运量为准,交易金额多退少补),参考单价为35元/吨,总价约6125万元。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在所在地展示,有意者可联系我公司或自行到现场踏勘。
三、竞买资格及竞买申请登记
1、竞买人应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经营范围须包含矿产资源加工、销售;
2、竞买人须在本矿区方圆5公里范围内设有面积不低于25亩并且运输道路通畅的矿石料中转场地(须提供中转地所在乡镇政府确认的场地相关证明资料)。
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意向竞买人,请于2020年10月03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6125万元汇至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于2020年10月03日下午18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风险提示
1.此宗石料位于蒙阴县坦埠镇,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条件的局限性,标的数量与质量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竞买人应审慎勘验标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竞得人须按委托方相关文件、规划和《转让合同》要求,有序、规范、限期实施清运工作,逾期清运即视为违约。标的清运不得影响矿山治理施工,否则,将追究竞得人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限期处理完毕剩余石料)。清运所涉及的山林、土地、道路与所在村集体及群众关系等,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磅、监控设备等)由竞得人负责出资,委托方负责采购。
3.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资源、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出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特别要求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文件约定的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的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不低于拍卖成交价款30%的外资引进指标任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0531-82959918 13583939500
山东世纪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