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基本信息
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对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等4户的债权,本金合计42,764.20万元、利息含罚息合计 15394.57万元。具体如下:
户名 | 本金(万元) | 利息及罚息(万元)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 | 25,830.00 | 6,069.86 |
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 | 9,997.00 | 1,874.09 |
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 | 3,937.20 | 4,002.24 |
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 | 3,000.00 | 3,448.38 |
合计 | 42,764.20 | 15,394.57 |
(一)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对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岢岚煤炭”)的债权,本金25,830.00万元,利息含罚息6,069.86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张春生个人、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质押担保:张春生持有的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97.48%股权质押、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的50%股权质押。
2.3抵押担保: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土地抵押。
3、清收处置情况
本金25,8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案件已取得法院民事调解书,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另外,债权人与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及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签订抵债协议,约定以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30%股权抵偿岢岚煤炭欠息985.35万元。后债权人就抵债协议取得仲裁裁决并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抵债资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二)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对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9997万元,利息含罚息1,874.09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孝义市金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杨戈、温克忠、刘艳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抵押担保:山西乾通新能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76.19亩林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3、处置情况
已起诉,目前处于诉讼阶段。
(三)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对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3937.20万元,利息含罚息3599.86万元。另有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产生的罚息402.38万元。
2、3937.20万元本金及利息债权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由山西达康铸业有限公司、山西腾升钢帘线有限公司及黑马炭黑实际控制人张胡江夫妇、张高升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质押担保:刘大鹏持有的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32.8%股权质押担保。
2.3抵押担保: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电厂设备抵押担保。
3、402.3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罚息债权担保方式
保证担保:山西达康铸业有限公司、张胡江、柴瑞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处置情况
3937.20万元本金及利息债权已获法院判决,目前案件正在执行阶段。402.3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罚息债权案件正在诉讼阶段。
(四)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
1、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对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3000万元,利息含罚息3448.38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河津市泰龙选煤有限公司、原敬平及袁美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以其549项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3、处置情况
已获法院判决,目前案件正在执行阶段。
二、资产实景图
1、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
2、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抵押的厂区设备
3、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抵押机器设备
三、资产卖点
1、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岢岚煤炭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有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岢岚北方浩然洗煤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已在诉讼中查封,面积为52093.49平方米。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名下有集运站站台,其中:岢岚万达煤炭集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拥有500万吨/年发运能力站台,总体占地面积246.928亩;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拥有1000万吨/年发运能力集运站,位于岢岚县阳坪乡,占地220亩。上述两集运公司的股权已质押,权属清晰,手续齐全。
2、山西金岩和嘉能源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有1076.19亩林地使用权抵押,抵押资产权属清晰、手续齐全。
3、山西黑马炭黑有限公司、河津市津鑫焦化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有机器设备抵押,抵押资产权属清晰、手续齐全。
四、处置方式
1、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整包、分包、单户等多种组合方式对外转让;
2、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竞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
五、咨询电话
如有意向,请联系黄先生、石先生,联系电话13994272775,13001225779。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不构成邀约邀请或转让承诺。信息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禁止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购买该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