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4日,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兴业银行本金2,000.00万元,利息203.14万元, 费用19.10万元。该笔贷款由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万元,由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1,000万元,追加姚夫军、万克美个人保证担保,并追加借款人自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1日,注册资本3050万元,由姚夫军等34名股东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姚夫军,主营生产、销售各种塑料制品。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企业自有,企业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灵公山路99号,已抵押给兴业银行,借款人出现逾欠后不再提供征信授权书,目前留存的最近的征信报告为2018年2月,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6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1.99亿元,不良余额0.61亿元,欠息277.56万元,对外担保2.62亿元,其中不良类1.39亿元。据调查了解他行贷款目前多已逾欠,并大部分已经发起诉讼追偿。经查询目前工商登记情况为在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58886778;
(三)抵押物情况
该项目追加了借款人自有工业土地抵押担保,位于五莲县灵山路以西桃园村工业小区,权证号分别为莲国用(2014)第000509号,使用权面积15396平方米;莲国用(2014)第001167号,使用权面积5920平方米。抵押物贷款时点评估价值626.33万元,兴业银行抵押金额626.33万元,该抵押物被多轮查封,兴业银行为轮候第八轮查封。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冯启勇、孙木英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冯启勇,主营铅酸蓄电池的生产销售。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经营场所为企业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9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2.06亿元,不良余额0.67亿元,欠息86.26万元,对外担保4.15亿元,其中不良类1.41亿元。经了解他行贷款大部分已逾期并进入不良,并大部分已经发起诉讼追偿。
保证人二: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于庆森个人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于庆森,主营加工、销售汽车零配件;橡胶制品的销售。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2018年2月2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3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5680亿元,不良余额5680万元,欠息546.7万元,对外担保2.69亿元,其中不良类2.53亿元。
保证人三:五莲县森龙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山东富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于庆森,主营经营轮胎的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租赁, 2018年2月1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8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15160.03万元,不良余额14431.03万元,欠息1536.37万元,对外担保9998.00万元,其中不良类5303.00万元。
保证人四: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陈祥国、郭翠美出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祥国,主要经营加工、销售花岗石荒料、板材及制品;普通货物进出口。实地尽调中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经营场所为自有,已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详见查封情况);借款人出现逾欠后不再提供征信授权书,目前留存的最近的征信报告为2018年2月,2018年2月16日的征信报告显示该借款企业与6家金融机构有融资业务,贷款余额约7374.00万元,不良余额3134.00万元,欠息266.86万元,对外担保12415.99万元,其中不良类5792.75万元。
保证人五:姚夫军(身份证号:37072919650217381X),系环宇塑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收入来源主要来自经营环宇塑胶公司,后因企业停止经营,无任何收入来源。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查询到执行信息22笔,金额合计3101.73万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笔。
保证人六:万克美(身份证号:370729196306193848),系姚夫军配偶,主要配合姚夫军经营环宇塑胶公司,经查询法院执行信息网,查询到执行信息1笔,金额238.62万元,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五)诉讼执行情况
兴业银行于2017年11月24日向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五莲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30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兴业银行抵押物,兴业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4月24日,第一次拍卖流拍、2018年6月12日,第二次拍卖流拍。2018年9月21日,在变卖前兴业银行申请案件撤回,终止了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
2018年10月13日,兴业银行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正常诉讼程序,目前尚未判决。2018年10月16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对被告人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除查封上述抵押物外,查封其他财产线索如下:
1、保证人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产,不动产证号:WL20141218028号,地址:高泽镇七宝山驻地森龙橡胶厂区1#101、3#101、4#101、5#101、7#101、9#101、10#101、11#101、12#101、13#101、14#101、15#101、16#101、17#101、18#101,钢结构工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8922.47平米。抵押给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抵押金额1107.03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2、保证人山东福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1379号,地址:五莲县七宝山驻地,使用面积为39312平方米,抵押给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抵押金额813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3、保证人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名下关于房产,不动产证号:WL20150430002号,地址:街头镇王世疃工业园1#101、1#201、1#301、2#102、2#202、3#101、4#101、5#101,钢结构工业用房,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金额2853.4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十一位查封。
4、保证人山东国博石业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1076号,地址:街头镇户岭村,土地面积为59519平方米,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抵押金额2853.4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十一位查封。
5、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1)第2025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建筑面积为1327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79.09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6、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1)第2026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建筑面积为9102.9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483.36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7、保证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名下工业土地,土地证号:莲国用(2014)第000666号,地址:五莲县高泽镇驻地、邱村,建筑面积为104524平方米,抵押给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金额2665.36万元,兴业银行为轮候查封,位于第四位查封。
8、保证人姚夫军名下住宅,产不动产证号:莲房权证城区字第0010452号、莲国用(2003)第385号,地址:五莲县幸福路24号20幢1单元201室。建筑面积为142.32平方米,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抵押金额46.8万元,兴业银行为首位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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