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我分公司持有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7,857.53万元,利息4,491.67万元,代垫费用91.74 万元,债权总额12,440.93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孙晓惠,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1995-07-29,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揽物、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许可范围内);因特网经济信息咨询;办理国际、国内快递(信件及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8234%,大连锦程报关行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766%。
三、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四、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5层的房产,面积990.93平方米(辽(2018)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证明第00408377号);
(二)营口加伦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太和北街28处商业房地产(辽(2016)营口市不动产权第0000425~0000452号),总建筑面积为32,304.36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
(三)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国防路160号1-3层的厂房,面积6,531.60平方米(辽(2018)金普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1079366号)及项下土地56667平方米。
五、质押物基本情况
(一)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营口加伦置业有限公司3,360.00万美元股权;
(二)锦程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质押的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8,000.00万元股权。
六、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1994-08-12,注册资本:15,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经营范围:房屋开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货物、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自有资产及委托资产管理(以上不含专项审批);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大连锦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
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晓惠,登记状态:存续,成立日期: 1993-11-18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国家专控)、自有资产及委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报关、报验);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写字间、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五金商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李东军持股比例90%,刘瑞华持股比例10%。
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自然人
李东军、刘瑞华、李一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七、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取得胜诉。
八、项目亮点
担保措施覆盖全,抵押物具备足值、品种多样、变现快、地理位置较好的优势,有市内中山区整层办公楼,有位于金州高速口的出让土地及厂房,担保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
九、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十、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十一、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人/电话
洪总13911082157
张经理 17853122887
宋经理1333512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