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本拍卖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及价高者得规则制定。
二、竞买人不得阻碍拍卖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1:位于济宁市洸河路北、英萃路东中国联通公司一楼营业房,共计七层房产。拟出租1层,一层现状为闲置,证载用途:商业,登记产权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结构混合,拟出租面积约 89 平方米。
拍卖标的2: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呈祥街北、迎风路东嘉祥联通大楼,房权证号登记为嘉祥县房权证嘉字第015441号,总层数14层,混合结构;设计用途为办公。拟出租部分为7-8、10-11层,总面积3000平方米。
拍卖标的3:位于春秋路 24 号,共计十二层房产。拟出租 8-9 楼,两层现状为闲置,证载用途:办公,房产证号登记为曲房权证曲城字第 041964 号,登记产权人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曲阜市分公司,结构混合,拟出租面积约 2050平方米。
拍卖标的4:位于济宁市火炬路东、新元路南侧,共计六层房产。拟出租1-4层部分闲置房产,证载用途:商业。房产证号登记为济宁市房权证阜字第0840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济宁鲁通有限公司,结构混合,拟出租面积约2296平方米。
拍卖标的5:位于建设路34号,为兖州市建设路34号联通大楼一层营业房,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兖州市分公司,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兖公字第001241号;所在楼层1楼;混合结构;实际用途为营业。拟出租面积约374.85平方米。
拍卖标的6和7:位于济宁市鱼台县联通公司院内北楼和南楼,拟分别出租 2 层和2-3层,现状为闲置,证载用途:办公。房产证号登记为网通公字第0418-1号,登记产权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鱼台县分公司,土地证号登记为鱼国用(2004)第0827000464号,拟出租面积分别为 892 平方米、786平方米。
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用途、性质等以出租方现状交付为准。如与登记状况或拍卖说明不符,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调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并已公开展示,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不做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和拍卖标的品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不做任何保证,拍卖人已知标的瑕疵已告知竞买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自行与出租方进行沟通相关情况,应认真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并自行鉴定或鉴别拍卖标的的品质、面积、性质、用途等,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相关资料及拍卖说明仅供参考。
五、竞买人按照拍卖公告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的,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所造成的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也不得以标的存在的瑕疵作为反悔的理由。
六、本场拍卖会采用洪力网(www.honglipai.net),竞买人应自行注册网络拍卖平台账号,竞买人参加本场拍卖会即视为同意本拍卖规则。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不通畅、网络拍卖平台出现故障、黑客攻击等事由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竞价时间不完成、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等情形,导致拍卖会无法正常进行;拍卖人有权延迟和(或)暂停拍卖,另行举办拍卖会。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拍价为拍卖标的起始价;若竞价记录可恢复,起始价未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如个别竞买人自身操作问题导致无法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负其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洪力网拍卖平台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承诺已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15分钟,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 1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八、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保留价时不成交。
竞价方式为增价拍卖,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详见拍卖标的起拍价格一览表;
表 《起拍价格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面积 (m2) | 租期 (年)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増价幅度 (万元) |
1 | 济宁市洸河路北、英萃路东一层营业房五年期租赁权益 | 洸河路北、英萃路东 | 89 | 5 | 35.65 | 8 | 0.2 |
2 | 嘉祥县分公司联通大厦7-8层、10-11层办公大楼五年期租赁权 | 嘉祥县呈祥街北、迎风路东 | 3000 | 5 | 196.64 | 40 | 0.2 |
3 | 曲阜市春秋路24号联通大厦8-9层办公楼五年期租赁权益 | 春秋路24号 | 2050 | 5 | 100.28 | 21 | 0.2 |
4 | 济宁市火炬路东、新元路南侧1-4层联通公司大楼(原金海聚)十年期租赁权益 | 火炬路东、新元路南侧 | 2296 | 10 | 537.21 | 110 | 0.5 |
5 | 兖州市建设路34号联通大楼一层营业房五年期租赁权 | 建设路34号 | 374.85 | 5 | 169.86 | 35 | 0.5 |
6 | 鱼台县联通公司院内北楼2层联通房产五年期租赁权 | 鱼台县联通公司院内 | 892 | 5 | 46.99 | 10 | 0.2 |
7 | 鱼台县联通公司院内南楼2-3层联通房产五年期租赁权 | 鱼台县联通公司院内 | 786 | 5 | 41.38 | 8 | 0.2 |
根据竞价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幅度。拍卖保留价保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五个工作日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与出租人签订出租合同。
十、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未取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竞买保证金转为签约保证金,买受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后,按拍卖成交价款的5%扣除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人)竞买保证金(签约保证金)余额;拍卖佣金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另行补齐。
十一、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网络显示成交后,买受人反悔的;
2、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逾期或拒绝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十二、买受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有权不予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三、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并按约定付清拍卖佣金,方可获取拍卖标的。买受人须主动与委托人联系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证照办理、装修验收、消防等相关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交付之后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物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四、拍卖人已提醒竞买人详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品质、存在的瑕疵等相关情况,并注意对本拍卖规则各写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竞买人对本拍卖规则理解有误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十五、本《拍卖规则》解释权归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已经在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了上述拍卖标的,了解标的一切现状,愿意按照标的的现状参加竞买,对标的展示无异议;认可、接受本《拍卖规则》的一切内容,并收到了本《拍卖规则》。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签章:
山东茂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