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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及关联债权营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7 14:15: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及关联债权营销公告

我分公司对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拥有6笔债权,债权总额合计1,554,738,209.70元,详情如下:

债权1: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一)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174,401,545.00元,利息162,040,126.56元,其他权益193,541,989.75元,债权总额529,983,661.30元。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主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自有资产及委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写字间、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五金商品、日用百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登记状态:存续。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保证人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5年7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揽物、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因特网经济信息咨询;办理国际、国内快递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登记状态:存续。

李东军,1958年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刘瑞华,1962年,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质押物为锦联集团实控人李东军持有的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出质股权数额12000.00万股、以及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锦程报关行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丰利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大连阳天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洪翔贸易有限公司、李枫名下大连中山锦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质股权数额30000.00万股。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

 

债权2: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二)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341,558,250.43元,利息133,235,860.68元,其他权益1,804,878.00元,债权总额476,598,989.11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见“债权1债务人基本情况”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保证人为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锦程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众佳贸易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4年8月12日,注册资本:1.5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开发、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货物、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自有资产及委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登记状态:存续。

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5年11月8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岭村,主要经营范围:林业;果木种植;果品、水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五金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登记状态:存续。

大连众佳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2011年3月25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1612号,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仓储;经济信息咨询;国内一般贸易;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登记状态:存续。

其他保证人情况见“债权1”保证人介绍。

抵押物为:

(1)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5号的锦联国际大厦,建筑面积23920.37平方米;

(2)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71号、73号2处公建,71号建筑面积1740.32平方米、73号建筑面积1886.97平方米。

质押物为抵押物1、2的租金收益权。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抵押物均位于大连市核心商业地段,极具市场价值。我分公司享有对抵押物的租金收益权。

 

债权3: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一)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66,594,846.48元,利息25,812,030.21元,其他权益400,494.00元,债权总额92,807,370.69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5年7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揽物、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因特网经济信息咨询;办理国际、国内快递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登记状态:存续。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保证人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锦程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大连锦联大厦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大连锦联大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1995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422.38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主要经营范围:在中山区祝贺街35号(地号为1-4-3-17-1)出租、出售写字间、公寓、商场;经营停车场、物业管理。登记状态:存续。

其他保证人情况见“债权1”、“债权2”债务人及保证人介绍。

抵押物为:

(1)大连锦联大厦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的锦联大厦8处房产,房产用途为写字间,建筑面积合计4672.22平方米;

(2)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5号的锦联国际大厦(整幢),房产用途为写字间,建筑面积23920.37平方米(第二顺位);

(3)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71号、73号2处公建,71号建筑面积1740.32平方米、73号建筑面积1886.97平方米(第二顺位)。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抵押物均位于大连市核心商业地段,极具市场价值。

 

债权4: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二)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98,209,096.77元,利息102,730,698.32元,债权总额200,939,795.09元。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见“债权3债务人基本情况”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保证人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情况见“债权1”债务人及保证人介绍。

质押物为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股权2000万股。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质押股权为锦州银行2000万股股权,锦州银行目前正在重组,未来股权有巨大升值空间。

 

债权5:锦程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三)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38,190,175.68元,利息33,869,690.01元,其他权益428,321.00元,债权总额72,488,186.69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见“债权3债务人基本情况”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保证人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李东军、刘瑞华,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情况见“债权1”、“债权2”债务人及保证人介绍。

抵押物为锦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57号、59号2处公建,57号建筑面积2335.42平方米、59号建筑面积1319.14平方米。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抵押物均位于大连市核心商业地段,极具市场价值。

 

债权6:锦程国际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债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债权本金94,107,677.79元,利息87,707,329.03元,其他权益105,200.00元,债权总额181,920,206.82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债务人基本情况

锦程国际航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2011年8月4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5号23层07房间,主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仓储;展览展示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登记状态:存续。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

保证人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李东军,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惠,成立日期:2005-12-1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32号,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登记状态:存续。

其他保证人情况见“债权1”债务人及保证人介绍。

抵押物为:

(1)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0-10号12套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042.46平米;

(2)沈阳锦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99-8号2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1079.06平米。

质押物为大连长兴岛绿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股股权200万股。

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现处于执行程序中。

项目亮点

债务企业属于大型集团公司,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主营国际物流服务,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及盈利能力。抵押物均位于沈阳市大东区,配套齐全,商业氛围浓厚,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质押股权为锦州银行200万股股权,锦州银行目前正在重组,未来股权有巨大升值空间。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自然人债务人、担保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特别提示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二)我分公司声明:上述拟转让的债权项目为不良债权,投资者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该不良债权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招商公告所列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电话:

姜经理,电话:15998450953

曹经理,电话:15841173311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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